2015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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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2015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安排

根據我校2015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我院研究生復試的具體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復試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王釗、祝志勇

副組長:溫濤、胡娟、李曉陽、張應良
成員:彭玨、王志章、歐文福、秦遠好、王定祥
秘書:王炬
二、復試要求
復試的基本要求:所有擬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推免生(含團中央支教)由于在推薦時已進行復試,可不再進行。
三、我院2015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及計劃招生人數
(一)復試分數線
根據《西南大學關于做好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本院實際,確定復試分數線,復試范圍按招生規(guī)摸的1:1.5確定。具體如下:
政治經濟學341分;
國民經濟學、區(qū)域經濟學、產業(yè)經濟學355分;金融學377分;
會計學371分;企業(yè)管理、旅游管理361分;
土地資源管理355分;統(tǒng)計學376分。
其中單科要求:經濟學——單科45分(滿分=100分),單科68分(滿分>100分);

管理學——單科46分(滿分=100分),單科69分(滿分>100分);


理 學 ——單科36分(滿分=100分),單科54分(滿分>100分);

凡達到以上要求的考生請持有關證件及資料于3月27日到經濟管理學院參加復試。
少民骨干考生分數線由研究生院劃定。
未在規(guī)定時間報到復試,視為自動放棄。
(二)預計分配計劃數及復試名單
根據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我院2015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預計分配計劃數為80名(不含少民骨干考生),扣除推免生(含團中央計劃)后,此次招生預計分配計劃數為47名(不含少民骨干考生)。具體分配如下:政治經濟學——1名;統(tǒng)計學——2名;國民經濟學——2名(因無合格生源,由應用經濟學相關專業(yè)考生擇優(yōu)錄。划a業(yè)經濟學——4名;區(qū)域經濟學——5名;金融學——11名;土地資源管理——1名;會計學——11名;企業(yè)管理——10名。
復試名單:見附件。
四、復試安排
(一)復試時間:2015年3月27 日(星期五)
(二)報到:2015年3月27日上午8:10到經濟管理學院大廳報到。
考生所需攜帶的材料: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在職人員帶上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學學習成績表、《西南大學2015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一式兩份,可從我校研招網上下載,由考生單位填寫)及享受優(yōu)惠政策考生所需的輔助材料。
學院按考生基本情況表、準考證、身份證核實考生身份,再根據“2015碩士研究生報名條件”對其進行報考資格和學籍學歷審查(在職人員須檢驗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生須檢驗其學生證,入學報到時再檢查學歷證,未取得本科學歷者不予報到、注冊,取消入學資格)、思想政治考核。證書復印件由學院收齊留學院備查。
冒名頂替、不符合報考條件、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者均不得錄取。
復試期間考生自行到校醫(yī)院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復試采用專業(yè)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復試不合格不能錄取。
1、專業(yè)筆試、心理測試時間、科目和地點:
專業(yè)筆試時間為:   3月27日上午9:20-11:20。
筆試科目:筆試科目以招生簡章為準。
地點:經濟管理學院502、504教室。
心理測試時間:3月27日上午11:30-12:00
2、面試時間、分組及地點

面試時間為:2015年3 月27日下午2:30開始
面試分組及地點
政審組:胡娟、錢璐
(1)政治經濟學、國民經濟學、產業(yè)經濟學、區(qū)域經濟學組
組長:另行通知
成員:另行通知
秘書:
面試地點:經管院502教室
(2)金融學、統(tǒng)計學組
組長:另行通知
成員:另行通知
秘書:
面試地點:經管院504教室
(3)企業(yè)管理、旅游管理、土地資源管理組

組長:另行通知
成員:另行通知
秘書:

面試地點:經管院505教室
(4)會計學組
組長:另行通知
成員:另行通知
秘書:

面試地點:經管院310教室
五、復試內容、復試成績及綜合成績計算
(一)復試內容包括: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占復試總成績的70%),其中:專業(yè)筆試占30%;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占40%。
2、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占復試總成績的10%)。
3、綜合素質和能力(占復試總成績的20%)。
包括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測評等;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行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質;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二)復試成績?yōu)楦黜椏己顺煽冎,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入學考試綜合成績按如下公式計算:

入學考試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

六、復試費
根據渝價(2013)310號之規(guī)定,研究生復試費按每生每項50元收取,即每生復試費150元,同等學力另收100元加試費,請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報到時交納。體檢費體檢時在校醫(yī)院繳納。
七、錄取
1、依學校分配各到我院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名額,據學科門類的不同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滿額為止,但政審不合格、同等學力加試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測評考核結果不合格者無論復試成績如何均不予錄取。
2、預計3月30日起在經濟管理學院網頁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
3、擬錄取考生自公示后到經濟管理學院107室領取人事調檔函。
4、擬錄考生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批準后,由學校發(fā)出錄取通知書。


八、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認真負責、嚴格自律,自覺遵守國家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規(guī)定,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2)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復議制度。學院成立以學院紀委書記為負責人的復試監(jiān)督小組,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4)監(jiān)督電話:023-6825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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