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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6-03-11 相關院校:湖南大學
一、組織管理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湖南大學頒發(fā)的《關于做好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進行具體實施,負責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xié)調,認定復試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學院研究生復試監(jiān)督小組負責對復試過程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確保研究生復試、錄取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公平公正。
二、復試要求:滿足以下要求的考生具有復試資格。
電氣工程(080800,085207):總分不低于320分,且單科(總分100分)不低于50分,單科(總分150分)不低于85分;
其他專業(yè):總分不低于310分,且單科(總分100分)不低于50分,單科(總分150分)不低于75分。
三、2016年學院招生名額數及本次初試上線情況。
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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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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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錄取的推免生人數
(占招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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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統(tǒng)考上線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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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骨干計劃
(不占招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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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上線的夏令營考生人數(直接錄取,占招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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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上線的其他考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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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的總人數=(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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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00 儀器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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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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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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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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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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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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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00電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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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46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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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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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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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00 電子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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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14
|
1
|
13
|
14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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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00 控制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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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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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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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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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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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科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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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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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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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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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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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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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3儀器儀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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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0
|
0
|
2
|
2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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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7 電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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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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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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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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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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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8電子與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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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0
|
0
|
16
|
16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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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0 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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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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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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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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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專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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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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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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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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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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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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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復試時間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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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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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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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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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陸“湖南大學校園統(tǒng)一支付平臺”(http://xysf.hnu.edu.cn/)繳納復試費,未按時在網上繳納復試費的,不予復試(夏令營營員也要繳納復試費,否則不予錄取)。繳費后自動放棄復試的,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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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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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陸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進行復試確認(包括夏令營合格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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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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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陸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進行復試科目確認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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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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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本學院內第一批調劑書面申請。交表時請出示本人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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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樓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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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
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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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按要求攜帶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參加資格審查。(學院收復印件,復印件請裝訂成冊)
①本人有效身份證;
②具有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考生攜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科起點獲本科畢業(yè)證或者專升本的考生還須提交?飘厴I(yè)證;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校教務處開具的學籍證明或者注冊完整的學生證。
③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考生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辦理打。
資格審查后,考生領取《復試須知》和擬錄取調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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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地點見電氣院樓213門口公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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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
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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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憑身份證參加專業(yè)課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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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考場安排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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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
8: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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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學院213室領取《面試情況記錄表》,填寫好相關信息后憑身份證到各面試小組報到。9點以后未報到的考生作為放棄面試處理。
上交第二批調劑志愿申請表(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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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地點見學院大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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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
8:30-12:00
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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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綜合面試:考生需攜帶《面試情況記錄表》和以下材料參加面試(其中第①項為必帶材料)。以下所有材料的復印件需裝訂成冊,進門面試時交專業(yè)面試組秘書。
①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須由所在高校教務處加蓋紅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紅章);
②外語水平證明(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績單);
③獲獎證書;
④公開發(fā)表的論文及畢業(yè)論文、畢業(yè)設計或提綱等;
⑤參加社會實踐、公益事業(yè)等證明;
⑥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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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面試地點和分組情況當日將在電氣院大廳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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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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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校醫(yī)院組織,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安排見研究生院網站通知。
抽血(空腹,早上7:30-10:00),抽血時請空腹,前一天注意休息,晚上10點以后不進食,可以喝白開水,不要太勞累,不要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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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區(qū)醫(yī)院
咨詢電話:0731—8882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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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復試形式
復試包括專業(yè)課筆試、專業(yè)綜合面試,復試總成績?yōu)?40分。
1、專業(yè)課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閉卷。
2、專業(yè)課筆試安排在南校區(qū)綜合教學樓和教學中樓(具體安排以學院網站通知)。
3、專業(yè)綜合面試滿分140分,總時間不少于20分鐘(其中外語測試5分鐘左右,專業(yè)素質測試(B1、B2、B3)各 5分鐘左右,綜合素質測試5分鐘左右)。考核項目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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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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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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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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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口語和專業(yè)外語測試(代碼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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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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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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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素質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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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對基礎課程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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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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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對專業(yè)課程知識的掌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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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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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實驗動手能力,學科競賽獲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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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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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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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素質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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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達和禮儀,社會實踐活動、心理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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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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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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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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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復試規(guī)則
1、面試小組成員由五人及以上組成,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2、面試評分滿分為140分,面試專家獨立打分,綜合評分取平均值。
3、面試全程錄像,考試順序將在面試教室門口張貼,請考生不要在考場喧嘩。
4、面試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并交學院研究生培養(yǎng)辦保存?zhèn)洳椤?/font>
七、調劑
本院不接收外校和外院調劑至我院。本院各專業(yè)之間可調劑,考生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院招生辦提交書面申請。
工作程序:
1.院內調劑:
(1)第一批調劑:放棄原報考專業(yè),在調劑專業(yè)錄取。復試時筆試仍為原報考專業(yè),面試為調劑專業(yè)。請在3月14日前提交書面申請,報學院備案(交申請時請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
(2)第二批調劑:面試前學院將征集考生調劑志愿,在原報考專業(yè)未錄取,其他專業(yè)未錄滿的情況下按照學院復試辦法,根據考生志愿進行調劑。
(3)報考學術學位并滿足該專業(yè)學術學位分數線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專業(yè)學位。
(4)報考專業(yè)學位的考生不能申請調劑到學術學位。
(5)專業(yè)學位優(yōu)先接收專業(yè)學位的調劑,在專業(yè)學位調劑錄取后招生計劃未招滿的情況下錄取學術學位申請調劑到專業(yè)學位的考生。
2.考生跨學院申請調劑復試的,3月15日前通過研招系統(tǒng)申請,經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查合格后推薦給接收調劑的學院參加復試。一旦申請調劑將視為考生主動放棄所報考第一志愿專業(yè)復試資格。考生不再參加第一志愿專業(yè)的復試,必須參加申請調劑專業(yè)的筆試和面試。
八、擬錄取辦法
考生成績總分=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滿分740分,其中初試成績滿分500分,復試成績滿分240分),各錄取操作程序都遵循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1、學術學位碩士(按錄取專業(yè)代碼實施)
(1)按總分排名擇優(yōu)錄取第一志愿學術學位考生;
(2)第一志愿錄取工作結束后招生計劃未完成的,按照總分排名在第一批調劑志愿考生中錄取;
(3)第一批調劑錄取工作結束后仍未完成計劃的,按照總分排名在第二批調劑志愿考生中錄取。
(4)第二批調劑錄取工作結束后仍未完成計劃的,按照考生志愿進行人工調劑。
2、專業(yè)學位碩士(按錄取專業(yè)代碼實施)
(1)按總分排名擇優(yōu)錄取第一志愿專業(yè)學位考生;
(2)第一志愿錄取工作結束后招生計劃未完成的,按照總分排名在第一批調劑志愿考生中錄取;
(3)第一批調劑錄取工作結束后仍未完成計劃的,按照總分排名在第二批調劑志愿考生中錄取;
(4)第二批調劑錄取工作結束后仍未完成計劃的,按照考生志愿進行人工調劑;
(5)在專業(yè)碩士招生指標未完成的情況下,接收達到學術學位碩士復試分數線但未被錄取、并且選擇了專業(yè)學位碩士調劑志愿的考生。
3、專業(yè)綜合面試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4、復試成績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5、未被第一志愿錄取,且在第一批、第二批均未按時提交調劑志愿的考生不予錄取。
6、推薦免試研究生直接進入錄取程序。
7、參加我院2015年暑期夏令營活動并獲得優(yōu)秀夏令營營員的學生,如果第一志愿報考我院且初試成績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可不參加本次筆試和面試,直接進入錄取程序,并在3月15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再次與我院研究生招生辦確認(發(fā)送信息包括:姓名,本科畢業(yè)學校,報考專業(yè)及代碼,聯系電話,以我辦回復的郵件確認為收到考生信息。),且必須登陸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進行復試確認和繳費,否則按放棄處理,不予錄取。
8、若總分相同,則按初試總分排序,若初試總分仍相同,則按初試數學成績+英語成績+專業(yè)課成績的分數排序。
9、少數民族骨干計劃招收1人,計劃單列。
10、學院公布擬錄取名單后,如果出現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的情況,學院將在該專業(yè)候補考生中按照成績排名順序以及考生意愿進行補錄,補錄名單在網站公示。
11、未按時在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進行確認、未按時繳納復試費、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未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及招生過程中任何環(huán)節(jié)弄虛作假者,一律不得錄取。
12、已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再允許變更專業(yè)。
13、調檔:錄取為定向類別的考生不調檔,須向學校研招辦提供定向委培協(xié)議,非定向培養(yǎng)的考生須調檔至我校。
九、公示和監(jiān)督
學院將在本學院的網站公示復試成績、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信息不得修改;公示信息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復試實行巡視員和考生觀察員制度,監(jiān)督復試全過程。
碩士招生復試工作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jiān)督,有異議者可向我校研招辦反映,如發(fā)現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可向紀檢監(jiān)察處反映。
研招辦聯系方式:0731-88822856;0731-88822863(傳真),電子郵箱yzb@hnu.edu.cn(郵件標題請注明:2016研招錄取)
紀檢監(jiān)察處聯系方式:0731-88821680
十、學制和學費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2年,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在學制內未能達到畢業(yè)論文答辯要求的研究生,將根據學校相關規(guī)定延長學習期限。延期期間不再發(fā)放獎助學金。
所有碩士生都要繳納學費,學費標準以湘價教[2013]110號文件為準。
十一、獎助學金
學校為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設立學業(yè)獎學金和助學金。未調人事檔案、有固定工資收入的考生不參加學業(yè)獎學金的申請和助學金的發(fā)放。獎助學金的標準見學校相關文件規(guī)定。
十二、其他事項
(一)體檢:體檢在復試階段進行,由校醫(yī)院組織,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有關體檢的問題請直接與校醫(yī)院聯系。
(二)調檔函:考生在參加資格審查時領取調檔函,在擬錄取名單公示后非定向就業(yè)的考生將個人全部檔案調入我校。
(三)通信地址確認:我校通知書將通過EMS郵寄發(fā)放,擬錄取考生登錄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確認或更改通信地址,以便錄取通知書能準確投遞,具體時間請見研究生院網站。
(四)錄取通知書:5月中下旬,錄取數據待教育部審核通過后,我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五)學校有關通知請在以下網址查看,本通知與學校精神相沖突的地方,參照學校精神執(zhí)行:
http://gra.hnu.edu.cn/index.php/zsxx/ssyjs
(六)聯絡方式
學院招生辦聯系方式:
聯系人:趙老師
地 址:湖南大學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213室(院研究生人才培養(yǎng)辦)
電 話:0731-88822252
郵 箱:350996392@qq.com
學院招生工作監(jiān)督辦公室聯系方式:0731-88822340康老師
附件:(請點擊文件名查看)
1、復試名單(及復試筆試考場安排)公示
2、調劑志愿信息征集表(請下載填寫,按規(guī)定時間交我辦備案)
湖南大學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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