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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6-03-21 相關院校:北京印刷學院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5〕9號),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如下:
一、復試最低分數線
根據教育部《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確定各專業(yè)復試最低分數線,詳見附件1。
二、復試的程序、時間和地點
各專業(yè)復試的程序、復試時間和復試地點將陸續(xù)公布(見研究生處網站http://gs.bigc.edu.cn/)。
三、復試考生確定的基本原則
根據北京教育考試院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具體實際,我校復試考生名單確定的基本原則如下: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其初試成績符合我校規(guī)定的各專業(yè)最低復試分數線者,即可參加復試。
2.對第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需接收調劑生的專業(yè),接收調劑應首先符合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試院有關調劑生的規(guī)定,同時重點考慮以下因素:
(1)國家統(tǒng)考科目的成績作為重要參考點;
(2)本科所學專業(yè)與擬調入專業(yè)有較密切的關聯(lián)性;
(3)考生的英語水平及個人綜合素質等符合我校相關學科專業(yè)的培養(yǎng)要求。
3.復試名額一般不少于招生計劃的120%。
4.復試名單確定后即在網上公布,請考生按時參加復試。
5.學?筛鶕斈旮鞔T士學科授權點生源報考及分布情況對招生計劃適當調整并報告北京教育考試院。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的具體辦法
復試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的具體辦法如下:(1)調取考生人事檔案;(2)審核考生政審表。
五、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的權重
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的權重分別是60%和40%。
六、復試成績的構成與分數比重
復試總分為100分,其中,藝術類專業(yè)英語聽力和英語口語占20%、面試成績(包括上機或繪畫成績)占80%;非藝術類專業(yè)英語聽力和英語口語占20%、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50%(其中會計專業(yè)學位碩士英語聽力和英語口語占20%、筆試成績占30%、思想政治理論成績占10%、面試成績占40%)。
七、復試考生資格的審查
研究生處查驗復試考生的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交驗學生證,入學時交驗畢業(yè)證書)和有效身份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4月15日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同時審核本科階段的學習情況(提交成績單)、政治思想表現(xiàn)、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考生提交個人情況匯總表和政審表,從研究生處網站http://gs.bigc.edu.cn/下載中心)及相關的原始證書或證明材料。
八、復試工作辦法的公布
研究生處將于復試前在中國研招網(http://yz.chsi.com.cn/)和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http://gs.bigc.edu.cn/)上公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和復試工作的具體安排。
九、利用調劑系統(tǒng)為考生提供服務
1.及時公布復試結果,以便參加我校復試但未被錄取的考生校外調劑;
2.及時在研招網(http://yz.chsi.com.cn/)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調劑系統(tǒng),使用方法見系統(tǒng)幫助文件)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站(http://gs.bigc.edu.cn/)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積極利用該系統(tǒng)為考生調劑提供服務。
3.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該調劑系統(tǒng)進行,否則無效。
十、復試考核主要方式和內容
(一)筆試
主要為專業(yè)課測試,考試時間為2個小時。不同專業(yè)的復試考試內容詳見研究生處網站。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
(二)綜合素質面試
面試時間為20分鐘,主要包括兩部分內容,各部分內容所占用時間由相關碩士學位點自行決定:
1.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對考生的英語聽力和口語進行考核;
2.綜合專業(yè)素質和能力的考核。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綜合應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思路和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同時注意考察考生本科學習時社會實踐、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經歷(研究生處提供給復試教師考生個人情況匯總表)。印刷與包裝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學院、機電工程學院可根據相關碩士學科授權點實際情況可增加實驗技能的考核;
3.面試教師參照《考生個人情況匯總表》及考生面試時的表現(xiàn),對考生的人文和專業(yè)素養(yǎng)、行為舉止、表達能力和文明禮貌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
4、會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三)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zhí)行。
十一、錄取辦法
確定錄取名單的辦法如下:
1.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錄取分數以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分別加權,綜合評定后排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最終錄取名單。成績計算公式詳見附件2。
最終擬錄取研究生以成績的排序結果為依據,考慮到部分調劑生初試所考科目與報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所考科目不同,成績不具有可比性,排序分兩類,一類是第一志愿考生排序;另一類調劑生排序。錄取時,第一志愿考生優(yōu)先;調劑生次之。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將在我校的研究生處網站(http://gs.bigc.edu.cn/)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6.初試、復試成績達到學校錄取標準,體檢、政審合格并經教育部“研招信息公開平臺”檢查通過后,方可獲得北京印刷學院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十二、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同時加大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jiān)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
2.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xiàn)場巡視。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等信息及時在學校網站上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在復試、錄取名單公布后的三日內。投訴電話:60261016(紀委電話)。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各二級學院的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5.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16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jiān)督電話:82837465。
北京印刷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O一六年三月
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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