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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6-03-22 相關院校:中國傳媒大學
根據《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定》(教學〔2015〕10號)、《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文件要求,2016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要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復試考核;全面推進招生錄取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jiān)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guī)范透明。為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選拔,按需招生,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
二、組織管理
成立學校和MBA學院兩級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校長擔任,成員由紀檢、研究生院等職能部門人員組成;MBA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成員由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主管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相關專業(yè)或研究方向的學科帶頭人等組成。
MBA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職責:
1.執(zhí)行我校復試辦法,組織好復試各環(huán)節(jié)工作。
2.負責本單位相關專業(yè)或研究方向碩士生復試考核小組的組建。
每個復試考核小組成員人數應不少于四人,組長一人,組員三人或三人以上,另安排記錄員一名。
3.負責各專業(yè)復試考核小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的審核。
4.負責參加復試考生的政審工作。
5.負責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6.負責受理所屬專業(yè)考生的投訴及對考試過程出現(xiàn)問題的處理。
三、參加復試考生
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初試分數符合《中國傳媒大學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的考生,以及通過我校調劑審核的考生,經復試資審合格后可參加我校復試。復試時間、地點詳見《中國傳媒大學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時間安排》。
四、復試原則和內容
(一)我校將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擇優(yōu)錄取。
(二)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復試筆試、專業(yè)面試以及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三個部分。
1.復試筆試
政治理論筆試,考試時間3小時,采用開卷考試的方式。
復試筆試滿分為100分。
2.專業(yè)面試
由MBA復試考核小組組織專業(yè)面試,進行綜合素質考核。面試情況要有記錄,相關人員要認真填寫《中國傳媒大學研究生復試考核登記表》、《中國傳媒大學研究生復試評分表》、《中國傳媒大學研究生復試統(tǒng)計表》,各復試考核小組面試結束,經復試考核小組討論后,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復試成績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予以公布。專業(yè)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試題須事先命制若干套,須及時更換試題?忌猿楹灧绞酱_定面試題目。
3.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
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采用聽錄音資料、回答考官問題的方式?忌猿楹灧绞酱_定口試題目。口語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
(三)成績計算方法
1.復試中復試筆試、專業(yè)面試、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滿分按100分計。
2.復試成績=專業(yè)面試×90%+外語口語聽力測試×10%。
3.考生總成績采用如下的計算標準: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60%+復試成績×40%。
五、錄取原則
1.復試筆試(政治)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3.學校根據復試總體情況,下達指導性招生計劃。MBA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根據學校下達的指導性招生計劃,依據報考時第一志愿優(yōu)先的原則,對復試合格的考生按專業(yè)以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名,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給出“建議錄取”或“建議不予錄取”等意見,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最終確定錄取意見(同意錄取或不同意錄。
4.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完成復試過程的所有考試,如有一個部分缺考,則不予錄取。
5.學校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如有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資格審查材料,一經查實,不予錄取。
6.MBA學院對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心理素質進行考核?己瞬缓细竦目忌杼峤恍Q芯可猩ぷ黝I導小組進行復議,如無異議,不予錄取。
7.按照教育部要求,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進行。我校體檢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進行,不做另行規(guī)定。如考生體格檢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不予錄取。
8.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須在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書,并交至我校,否則不予錄取。
六、公示和監(jiān)督渠道
我校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錄取信息查詢、公示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中公布,網址為:yz.cuc.edu.cn。國家公示平臺網址為: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
研招辦咨詢電話為:010-65779227,研招辦傳真為:010-65768805。此外,我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研究生招生專用監(jiān)督電話為:010-65779383,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專用監(jiān)督電話為:010-82837456。
七、關于調劑
1.2016年國家調劑系統(tǒng)開放時間:3月18日——4月30日
2.調劑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
3.所有達到國家分數線的考生,均可參加調劑。考生需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平臺,查詢調劑信息,發(fā)送調劑申請,該系統(tǒng)會將考生所有基本信息及初試成績提供給調劑院校,我校不為考生推薦調劑學校、不向考生出具書面成績單。
4.我校研招辦將按照調劑接收單位的調劑接收函(蓋有公章)和本人簽字的同意調劑申請書協(xié)助辦理調劑后的試卷轉寄手續(xù),沒有調劑接收函的考生將視作放棄調劑。
5.我校將根據2016年上線生源總體情況,通過我校研招網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發(fā)布部分專業(yè)接收調劑信息,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必須通過中國考研網調劑系統(tǒng)填報調劑志愿,通過審核且本人確定后方可進入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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