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1-11-02 相關院校:北京印刷學院
北京印刷學院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已公布,詳情如下:
2012年北京印刷學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專業(yè)知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yè)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yè)素養(yǎng)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收人數
招收300名左右,包括計劃內研究生、委托培養(yǎng)研究生和自籌經費研究生。各專業(yè)的招生人數在教育部正式下達招生規(guī)模后,根據實際情況再作適當調整。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全國統(tǒng)一入學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yǎng)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托培養(yǎng)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yè)到2012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在畢業(yè)后完成與所報專業(yè)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課程4—6門的學習;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按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我校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報考條件同上。
(二)我校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在2011年10月20日前接收推免生。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手續(xù),且不得再參加統(tǒng)考。具體的接收辦法另見通知。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qū)、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xù)。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qū)、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xù)。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2年碩士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預報名時間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
(2)我校應試的外國語語種為英語(論壇)。
(3)考試科目中有選擇科目的,必須注明選考的科目,否則由我校確定。
(4)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不得更改;
(6)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tǒng)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tǒng)考生。
(7)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guī)定,按照規(guī)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8)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guī)、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和《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體時間請參看各報考點的相關通知。逾期不再補辦。
北京印刷學院報考點現場確認具體時間為: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現場確認地點
到本人戶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xù)。
(2)考生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xù)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guī)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五、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單位可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后,再準予考試。
招生單位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fā)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可扣留偽造證件。
六、初試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招生單位不再給考生寄發(fā)《準考證》。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規(guī)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月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
1月7日下午外國語
1月8日上午業(yè)務課一
1月8日下午業(yè)務課二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試大綱:
全國統(tǒng)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tǒng)一編制,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關機構組織編制。
(六)初試地點:由考生現場報名時報考點統(tǒng)一安排考場。
(七)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guī)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八)考生初試成績由考生報考的招生單位負責通知。
七、復試
(一)招生單位在復試前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仍有疑問的,考生須按照招生單位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二)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和方式:在初試成績公布(3-4月份公布)后另行通知,一般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三)同等學力考生(以報名時為準)復試時,需加試兩門所報學科專業(yè)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四)少數民族地區(qū)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qū)域?忌纳贁得褡迳矸菥W報時應如實填寫,現場確認后不得更改。
(五)我校擬接收的推免生必須按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參加復試,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六)我校根據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確定考生進入我校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七)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
七、調劑
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yè)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單位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八、體檢
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須在招生單位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進行。招生單位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結合招生專業(yè)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具體要求見各招生單位招生簡章或復試通知。
九、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養(yǎng)和自籌經費。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培養(yǎng)碩士生或委托培養(yǎng)碩士生。
招收定向培養(yǎng)、委托培養(yǎng)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yǎng)、委托培養(yǎng)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招生單位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對作弊考生的有關情況,有關單位將按規(guī)定通報其所在學;騿挝,并記入考生的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yè)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在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對嚴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作弊的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情況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于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畢業(yè)生就業(yè)
定向或委托培養(yǎng)碩士生畢業(yè)后回定向或委托單位就業(yè)。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yè)時采取畢業(yè)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yè)去向,或按照培養(yǎng)合同就業(yè)。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xù)。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報考研(論壇)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論壇)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后,培養(yǎng)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托培養(yǎng)或自籌經費培養(yǎng)合同辦理。
(三)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及軍隊系統(tǒng)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guī)定辦理。
單位代碼:10015
單位名稱:北京印刷學院
通訊地址:北京市大興區(qū)興華北路25號北京印刷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102600
研招辦電話:(010)6026-1465(魯老師)或6026-1222(栗老師)
傳真:(010)6026-1465
網址:http://gs.bigc.edu.cn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