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8-04-14 相關院校:濟南大學
濟南大學商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為做好我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教育司、省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相關文件和濟大校辦字〔2018〕7號文件要求,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學科(領域)及計劃
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計劃:應用經濟學15人(含獨立科研機構6人)、管理科學與工程6人、會計學7人(含推免生),企業(yè)管理3人、技術經濟及管理1人,招生計劃數與復試考生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1.2;
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物流工程15人,招生計劃數與復試考生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1.2;
二、組織領導
1.成立由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復試小組組長等組成的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組織和監(jiān)督復試錄取工作全過程。
2.按復試專業(yè)組成復試小組,其中每個復試小組不少于5名本專業(yè)的優(yōu)秀教師(研究生導師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具體實施專業(yè)課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等工作。復試前宣布各項復試工作要求、流程及復試細則;復試過程中要規(guī)范操作并做好試題保密工作,做好復試記錄及密封閱卷等工作;面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3.各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有直系親屬報考的不得參加復試工作。
三、復試
復試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做到“統(tǒng)籌兼顧、合理調節(jié)、積極引導、以人為本”;重點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誠信、團隊協作精神、所掌握的知識結構、外語水平(包括聽力、口語測試)、從事科研的能力和潛力、身體及心理健康狀況等,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著重加強實踐能力測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學院執(zhí)行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tǒng)一入學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總分不低于200分。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1.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在考生報到時進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畢業(yè)證(往屆生)、學位證(往屆生)、本(專)科成績單(專升本學生只帶本科成績單)、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的現實表現(政治思想品德、學習工作情況)等材料進行復試資格審核,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須攜帶《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不符合要求的不準參加復試。
2.享受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依據教育部下達的名單進行審核,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的加分分值計入其初試成績。
(三)復試方式與內容
1.外語聽力測試:采用聽力測試系統(tǒng)。
外語聽力測試滿分為20分,測試時間為20分鐘。
2.專業(yè)綜合(筆試):適用于參加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復試的考生。
在視頻監(jiān)控錄像的環(huán)境下進行。筆試科目會在復試安排中明確說明,并命制A、B卷,附標準答案、評分標準等作為機密文件進行保存;考試時間為150分鐘,滿分為150分,低于70分者為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筆試科目同《濟南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備注欄。
3.實踐能力測試:適用于參加專業(yè)學位復試的考生。
在視頻監(jiān)控錄像的環(huán)境下進行,考試時間為150分鐘,滿分為150分,低于80分者為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滿分為130分,其中外語口語測試30分,考生專業(yè)素質、綜合素質(包含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心理測試等)等考核100分。口語測試及面試項目、各項目分值、時長及合格線在復試安排中明確規(guī)定,并詳細記錄,面試時間一般不低于20分鐘,測試小組成員不得少于5人,面試成績(不含口語測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復試工作結束后,向全體考生公布復試成績。
5.復試成績總分為外語聽力測試、專業(yè)綜合筆試(或實踐能力測試)、綜合面試成績(含外語口語測試)成績之和,滿分300分。
6.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形式為閉卷筆試,具體加試科目見《濟南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備注欄,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90分鐘,滿分10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
7.所有復試環(huán)節(jié)須全程錄音、錄像,各復試小組的音像資料由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統(tǒng)一備份密封,與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人、紀檢人員簽字后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時間不少于三年。
(四)復試具體安排
制定具體的復試流程、分批次(一志愿、調劑志愿)的時間與具體考試安排,在學院復試安排中明確說明并予以公布。
(五)政審及心理測試
加強誠信評判,面試的同時,組織負責學生政治思想工作的老師、導師或相關人員與考生面談,參考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現實表現材料(政治思想品德、學習工作情況)、考試違規(guī)作弊、隱瞞重要信息及學術造假等對考生進行思想品德考核,加強心理測試等環(huán)節(jié),給出相應的鑒定,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同時,對擬錄取考生進行政審及調檔,外校、外地和往屆考生統(tǒng)一在研究生院領取人事檔案調檔函,分發(fā)給學生,由學生到本人檔案所在單位辦理調檔手續(xù),調檔函存根統(tǒng)一交研究生院備查。政審合格的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不合格的考生不發(fā)錄取通知書,檔案退回原單位。
(六)體檢
通過初試的考生在復試時均需要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通知》(教學司函〔2010〕22號)等文件執(zhí)行,招生專業(yè)有特殊要求的須在復試安排中明確說明及依據。凡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體檢由研究生院統(tǒng)一協調,具體詳見學院復試工作安排。
四、調劑
(一)調劑要求
1.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執(zhí)行教育部印發(fā)的《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7〕9號)。
2.我院執(zhí)行A類考生(一區(qū))分數線,達到A類考生(一區(qū))分數線且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請向我院相同或相近專業(yè)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學院只招收專業(yè)學位碩士生調劑,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不得低于200分。
(二)調劑程序
調劑嚴格按教育部規(guī)定的網上調劑程序執(zhí)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學校研究生院發(fā)布調劑信息→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我院提交申請→學院(經審核:報考專業(yè)、考試科目和成績等)同意考生參加復試→考生接受復試→考生參加復試→我校研究生院同意擬錄取考生(經復試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錄取(待錄取狀態(tài)),至此,網上調劑結束。網上調劑過程中,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回復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五、錄取
(一)總成績折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0.5+復試總成績÷3×0.5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根據各學科(領域)的招生計劃及總成績排序情況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全日制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根據調劑復試報考情況分別排序。
1.優(yōu)先錄取報考招生學科(領域)的一志愿合格考生,再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濟南大學但需要學校內部調劑錄取學科(領域)的合格考生。
2.不同批次的調劑復試合格的考生按時間先后順序錄取,同批次調劑復試合格考生根據剩余計劃按總成績高低排序錄取,若復試合格的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空缺依次按上述順序遞補。
3.如總成績相同,依次比較復試成績、初試成績。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
1.擬錄取的調劑考生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完成:復試→我校同意擬錄取考生(經復試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錄取(待錄取狀態(tài))操作。第一志愿報考濟南大學相關專業(yè)待錄取考生不做此項工作。
2.擬錄取名單經主管校長批準后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示10個工作日。
六、相關工作要求
1.復試完畢后,學院根據學校統(tǒng)一要求將“濟南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總成績分專業(yè)排名表”報研究生院審核,將結果通知考生本人,特別是復試不合格的考生。
2.學院的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當考生參加復試未被錄取提出質疑時,負責向考生做出解釋,需要復議的須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出具復議結果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3.有關復試錄取工作的所有相關信息統(tǒng)一在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ujn.edu.cn)上發(fā)布,公示的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4.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負責復試錄取過程的監(jiān)督、咨詢和申訴工作。舉報電話:0531-82765423
七、其它
1.學院制定新生入學獎學金的評選辦法,明確一志愿與調劑考生的入學獎學金具體計算辦法,并在復試安排中加以明確說明。
2.復試結束后,學院安排擬錄取考生進行師生雙向選擇并制定培養(yǎng)計劃。
3.學校于6月份向合格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4.本細則如與國家有關規(guī)定相沖突時,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