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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湖南大學研究生院 2018-03-15 相關院校:湖南大學
經濟與貿易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jù)教育部《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7]9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和《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湖大研字[2010]10號),結合我院今年碩士生招生工作情況制定本辦法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試分數(shù)線及分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
(一)學院復試分數(shù)線
2018年按我校自主劃定的復試總分及單科線執(zhí)行,學院不再另外設線。凡達到我校自主劃定的復試總分及單科線的考生,均可參加我校及我院的復試。
(二)學院各專業(yè)指標及招生人數(shù)
專業(yè)
|
學校下達指標
|
已接受推免生
|
夏令營合格報考了我院且上線考生
|
各學科(專業(yè))上線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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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考生人數(shù)(含夏令營合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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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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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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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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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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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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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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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剩余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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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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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士兵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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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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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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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含士兵計劃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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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士兵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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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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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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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全日制)+25(非全日制)+1少干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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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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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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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含非全日制2人,少干計劃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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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全日制)+25(非全日制)+1少干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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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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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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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全日制)+25(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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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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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含非全日制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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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全日制)+25(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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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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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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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全日制)+1士兵計劃+1少干計劃+50(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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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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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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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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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全日制)+1士兵計劃+1少干計劃+50(非全日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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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中“士兵計劃”指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少干計劃”指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2、本表中錄取考生人數(shù)不含推免生;3、本表中應用經濟學中淘汰的考生可根據(jù)考生意愿調劑到理論經濟學一級學科下?lián)駜?yōu)錄取,4、本表中的錄取率指報考全日制方向的考生,非全日制方向考生經過復試符合學校及本辦法之規(guī)定直接進入錄取程序。
二、復試準備
(一)復試確認:所有上線考生在3月14日—16日登陸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確認參加本次復試。未確認者視為放棄參加本次復試。
考生在3月14日前登陸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進行復試科目的確認。凡報考我院的考生需按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進行筆試測試,學院不接收考生跨方向變更復試科目。
(二)復試費繳納:
標準:120元/人。繳費方式:網上支付(具體查看研究生院網站通知)
繳費時間:3月14日—23日。未按時在網上繳納復試費的,不予復試。繳費后自動放棄復試的,不予退費。
三、資格審查
(一)復試考生參加由學院組織的資格審查,研究生院進行復查。學院報到和資格審查時間:3月23日上午8:00—下午17:30,審查地點:湖南大學財院校區(qū)行政樓601大會議室。未經過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二)考生攜帶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參加資格審查,學院審核原件,收復印件:
①身份證;
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或學校教務處開具的學籍證明。
已本科畢業(yè)的考生持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破瘘c獲本科畢業(yè)證或者專升本的考生還需提交專科畢業(yè)證;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③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已本科畢業(yè)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
④其他: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交: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庫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fā)表過與報考學科專業(yè)相關的學術論文;b.輔修所報考專業(yè)的全部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單;c.近三年參加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須達到了425分以上)。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還需提交:《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
(三)對考生是否符合報名條件的資格審查以考生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為準,考生所填報名信息及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復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四)考生憑身份證參加復試筆試和面試。
(五)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于3月14日前向湖南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加分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單為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享受初試總分加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政策,具體政策和名單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2、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yè)原單位的少數(shù)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在相應學科分數(shù)線基礎上總分降5分或一門單科降5分。
四、復試
(一)復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如有必要,學校將對考生再次復試。
(二)復試時間及安排:
1、復試總分分值240分,復試的主要內容包括專業(yè)課筆試、英語聽力和口語、專業(yè)綜合復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綜合素質能力等。
2、英語聽力(不需自備聽力設備):20分,時間:3月24日晚19:00—20:00,地點財院校區(qū)第二教學樓101102103104教室,考場具體安排資格審查時學院另行公布.。
3、復試專業(yè)課筆試
復試專業(yè)課分值:100分(閉卷),時間:3月24日下午14:30—16:30,地點:南校區(qū)復臨舍203、204、207、208、209(具體地點及考場安排,資格審查時學院另行公布)。
4、專業(yè)綜合復試
時間:3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21:00(少數(shù)組)。全體考生務必于當天上午8:00前到財院校區(qū)行政樓201會議室集中,學院就面試安排、調劑辦法(應用經濟學、稅務及國際商務專業(yè)的考生簽訂是否同意調劑承諾書,承諾書當天發(fā)放)及相關注意事項統(tǒng)一進行說明,并發(fā)放面試情況表(每位考生必填)給考生。
專業(yè)綜合復試地點:財院校區(qū)水上教學樓二、三樓,具體面試分組及地點學院于面試前公布。
五、復試組織管理及錄取
(一)嚴格按學校有關復試精神認真做好今年的復試工作。學院成立專門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院的復試工作,成立復試工作監(jiān)督小組對復試的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確保公平、公正(具體名單另行公布)。
(二)專業(yè)綜合面試工作(共120分,含英語口語測試10分)。面試將分成若干個組,每個復試小組安排五位老師(其中至少三位為碩士生導師,一位能全英文授課的老師主要負責英語口語的考查)和一名秘書。面試前統(tǒng)一評分標準,英語口語測試10分,專業(yè)素質和能力90分(其中大學成績情況占40分,要求考生帶齊大學成績單等能證明成績的材料),綜合素質能力20分。面試設題庫,面試時由考生隨機抽取作答,面試分組在面試前對外保密?忌嬖嚱M及順序按專業(yè)隨機抽取確定(學術型碩士只安排一個組,由學院安排),抽簽時間為3月25日上午8:00—8:15,地點:學院201會議室。專業(yè)綜合面試過程中復試小組成員現(xiàn)場獨立評分,由秘書對面試過程進行記錄。專業(yè)綜合面試全過程錄音錄像。
對于報考非全日制方向的往屆考生,考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的40分以考生面試時提交給面試組的材料來做評價,抽題問答等方式用于對考生的大學階段學習情況、業(yè)務能力、工作經歷的考察。
所有考生參加復試前,復試小組會檢查考生的身份證和準考證,核實考生的身份。
(三)各專業(yè)指標的分配:學院嚴格按學校下達的指標進行錄取,在一級學科下原則上按同一比例進行二級學科招生指標的分配。
(四)錄取辦法:
①按考生的初試成績加復試成績(總分740分)直接加總,然后按總分從高到低根據(jù)各專業(yè)方向事先確定的錄取指標擇優(yōu)錄取。如總分相同則按初試成績排序,初試成績相同則按復試專業(yè)課筆試成績排序,復試專業(yè)課筆試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確定錄取名單。全日制方向考生復試時筆試(滿分100分)不及格(<60分),專業(yè)綜合面試(滿分140分,含英語聽力)成績小于84分,復試成績(滿分240分)小于144分不予錄取。非全日制考生滿足學校復試基本要求即可。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不予錄取。
②參加我院2017年暑期夏令營活動并通過夏令營筆試和面試的合格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復試分數(shù)線者,不用參加本次復試,在所報考的專業(yè)優(yōu)先錄取。
六、調劑
(一)接收調劑的學科(專業(yè)):理論經濟學(學術型)、稅務及國際商務非全日制專業(yè)碩士。
(二)總體原則及調劑順序:
①全日制方向錄取考生不接收校外考生的調劑。理論經濟學只接收報考了我校應用經濟學且上線了的考生的調劑。
②考生自愿(復試當天每位考生需簽訂是否同意調劑承諾書)。
③調劑先后順序:先滿足院內,不滿再滿足校內,院內錄取完成后,如非全日制專業(yè)碩士還有指標空余則再擇優(yōu)錄取報考校外的考生,接收條件以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的政策以準。
(三)院內調劑及錄取辦法
理論經濟學專業(yè):接收報考了應用經濟學專業(yè)且上線了的考生的調劑。面試當天上午8:00發(fā)放考生自愿調劑承諾書。
稅務及國際商務二個專業(yè)非全日制方向有部分指標空出,調劑名額優(yōu)先滿足以上二個專業(yè)全日制上線未被錄取且自愿同意調劑的考生(限本專業(yè),不能跨專業(yè))。完成以上二個專業(yè)本身的考生后如還有剩余指標,則考慮報考我院學術型未被錄取且自愿同意調劑的考生。
(四)校內調劑我院復試錄取工作完成后,如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二個專業(yè)招生有指標空出,則可接收校內報考相關專業(yè)(如金統(tǒng)院應用經濟學及金融碩士)的上線考生。
(五)校外調劑校內調劑錄取工作結束后,如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二個專業(yè)招生有指標空余,則可根據(jù)我校研究生院相關政策擇優(yōu)接收部分校外考生,具體接收條件以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相關原則及要求以準。
校內外考生如有調劑意愿,可以“真實姓名+來源高校命名加入QQ號:690535769,也可撥打電話:13873198763(手機),聯(lián)系人:劉老師。
(六)所有參加跨專業(yè)調劑復試的考生(含院內),在教育部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開放后,登錄該系統(tǒng)完成網上調劑相關手續(xù),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七、學制和學費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2年,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不轉入我校,在校期間不參與資助評定,學校不安排住宿。
所有碩士生都要繳納學費,學費標準以湘價教[2013]110號文件為準。
八、獎助學金
學校為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設立學業(yè)獎學金和助學金。未調人事檔案、有固定工資收入的考生不參加學業(yè)獎學金的申請和助學金的發(fā)放。
碩士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分為三個等級:一等學業(yè)獎學金1.0萬元/人·年;二等學業(yè)獎學金0.5萬元/人·年;三等學業(yè)獎學金0.3萬元/人·年。國家助學金的標準為0.6萬元/人·年。
九、公示和監(jiān)督
我院將在本學院的網站公示公開學院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復試成績、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學院研究生管理中心咨詢電話:0731—88684622。自愿擔任考生觀察員的考生可于專業(yè)綜合面試當天向院復試監(jiān)督小組報名申請,學院將在報名的考生中進行選取。
學校按照《復試錄取細則》全面地監(jiān)督復試全過程。碩士招生復試工作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jiān)督,有異議者可向我校研招辦反映,如發(fā)現(xiàn)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可向紀檢監(jiān)察處反映。研招辦聯(lián)系方式:0731-88822856
紀檢監(jiān)察處聯(lián)系方式:0731-88821680
十、其他事項
(一)體檢
體檢在復試階段進行,由校醫(yī)院組織,時間:3月23-—27日(要求空腹)地點:南校區(qū)校醫(yī)院。具體要求請考生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的通知。
(二)調檔函發(fā)放
1、考生在參加院內資格審查的當天(3月23日)發(fā)放,學院給復試考生發(fā)放調檔函,在擬錄取名單公示后正式錄取的非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須將個人全部檔案調入我院。
2、凡已確認通過教育部推免系統(tǒng)被我院錄取的考生,請于4月份來院自行領取。不方便來校的考生請與我院負責研究生檔案的曾老師聯(lián)系調檔的相關事情。聯(lián)系電話:0731—88684602。
特別提示:為做本次復試工作,學院設立QQ群(群名:2018級湖大經貿碩研群,群號:119430755,請所有上線考生以“真實姓名+專業(yè)”命名申請加入,學院將在群內解答同學們的咨詢。
以上辦法解釋權歸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研究生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經濟與貿易學院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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