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lián)系方式 廣告業(yè)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廈門理工學院 2019-03-18 相關院校:廈門理工學院
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8〕5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2號)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堅持選拔具有突出創(chuàng)新能力及潛力、具有特殊學術專長及潛力的人才的原則;堅持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的原則。
二、復試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校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組織安排、整體協(xié)調學校復試的各項工作。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下稱研招辦),掛靠在研究生學院,負責復試的具體組織工作,主要職責為:
1.擬定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后,具體組織實施;明確復試工作保密、紀律等要求和規(guī)定。
2.擬定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分配方案,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后,下發(fā)招生計劃給各學院。
3.公布我校各專業(yè)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接收調劑考生的基本要求。
4.組織命制同等學力加試試題。
5.復核各學院提出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在校研究生學院網站進行公布和公示。
6.對各學院復試工作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
7.受理考生關于復試的復議申請,并轉發(fā)給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進行調查、回復。
(二)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本學院復試各項具體工作,主要職責為:
1.根據本辦法制訂符合學院專業(yè)特點和實際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和錄取原則,統(tǒng)一制訂復試錄取辦法并組織實施。并把相關辦法報研招辦備案。
2.制定本學院接收調劑考生的基本要求,擬定復試考生名單,報研招辦復核后,由研招辦通知考生復試。
3.組織遴選本學院辦事公正、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責任心強的人員,成立若干個以研究生導師為主的復試小組,設組長1人。
4.指導、監(jiān)督復試小組開展復試工作等。
5.組織復試考生報到,并嚴格審查考生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
6.組織同等學力加試考試、考務及閱卷等工作。
7.組織復試綜合面試、外語水平測試,根據本學院專業(yè)特點和實際確定綜合面試和外語水平測試的具體內容和詳細方案,統(tǒng)一各復試小組的評分標準、細則和程序。
8、協(xié)調相關場地、設備、人員等工作。
9、對所有參與學院復試的工作人員進行保密、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
10、復試結束后,匯總審核本單位考生成績,上報擬錄取、候補錄取、不錄取名單。
(三)復試小組組織實施考生的綜合面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等具體復試工作。
三、招生計劃
專業(yè)名稱
及代碼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數
|
備注
|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
機械工程
080200
|
不區(qū)分研究方向
|
18
|
0
|
含全日制士兵計劃2名
|
管理科學與工程
120100
|
不區(qū)分研究方向
|
12
|
0
|
含全日制士兵計劃2名
|
光學工程
085202
|
應用光學、光電信息技術
|
50
|
6
|
含士兵計劃2名
|
環(huán)境光學
|
18
|
2
|
||
光電材料與器件
|
15
|
2
|
||
智能檢測與控制
|
40
|
5
|
||
圖像工程與視頻處理
|
40
|
5
|
||
光機電一體化
|
40
|
5
|
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實際招生情況,動態(tài)調整招生計劃。
四、復試分數線
(一)我校復試分數線按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線執(zhí)行。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項分數線為總分200分。
(三)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各招生學院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具體比例由招生學院確定。
五、資格審查
(一)復試考生資格審查由各招生學院負責,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復查。凡未經過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復試。
(二)考生攜帶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參加資格審查,審核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本人簽名):
1.本人二代身份證。
2.具有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考生攜帶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破瘘c獲本科畢業(yè)證或者專升本的考生還須提交?飘厴I(yè)證。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校教務處開具的學籍證明或者注冊完整的學生證。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考生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查詢”欄目,申請在線驗證報告,打印出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不需要提供此表)。
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證明,無此證明者不得錄取。
4.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須由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
5.通過英語四、六級考試者須攜帶成績單或證書。
6.其它能證明自己特長和能力的各類證書等材料。
7.準考證。
8.考生情況調查表(見附件1),即政審表。
9.“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復印件各一份。
(三)考生憑準考證(或者《資格審查合格單》)和身份證參加復試各環(huán)節(jié)。
六、復試內容及方式
復試采取綜合面試的方式,滿分為100分。
(一)綜合面試在對考生德智體、英語聽力與口語水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滿分100分。
1.綜合面試的具體要求如下:
①每生時間一般要求20分鐘以上;
②每個復試小組由至少5名本專業(yè)辦事公正、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責任心強的教師組成(其中研究生導師一般不少于3名),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復試須有聯(lián)合培養(yǎng)的企業(yè)導師參加。
③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復試小組須填寫《廈門理工學院研究生復試專業(yè)和綜合素質面試記錄表》,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填寫每位考生的評語和給出評定的成績。各招生學院應妥存相關材料備查。
復試小組評分前可以召開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評議和成績原則上不得涂改。
④同一專業(yè)、領域(研究方向)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tǒng)一。
⑤各招生學院應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復試全過程應規(guī)范錄音錄像,錄音錄像數據備份保存一年。所有復試材料包括同等學力筆試加試等招生學院需保存?zhèn)浒浮?/p>
2.綜合面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⑴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②全面考核考生對本領域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③計算機使用能力;
④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⑵英語聽力與口語水平。
⑶綜合素質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②本領域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③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④人文素養(yǎng);
⑤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參加綜合面試時,考生須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材料(如獲獎證書、公開發(fā)表的論文等)。
(二)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中加試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主干課程兩門。加試科目難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每門考試時間為2小時,試卷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具體考試方式和考試科目由各招生學院確定。
七、體檢
由招生學院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的精神執(zhí)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的時間、地點由招生學院統(tǒng)一安排,另行通知。(在復試日期近三個月內已經按同等規(guī)格體檢過的考生,可在提交體檢報告后免檢。)
參加體檢的考生每人自帶一張一寸相片和體檢費用(帶本人身份證)。
八、錄取
(一)各專業(yè)、各研究方向,根據總成績分數高低,依次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和候補擬錄取名單。總成績=(初試成績/5)×60% +(復試成績)×40%,成績取小數點后兩位。
(二)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yǎng)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由復試小組會議提交說明材料,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核推薦,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復試小組會議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三)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簽署錄取意見后,根據要求送研招辦復核,復核無誤后報送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并報省招生辦和教育部審批最終確定。
九、調劑
(一)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要求。
(二)調劑考生的擬調劑專業(yè)必須是我校生源不足的專業(yè),且優(yōu)先校內調劑。
(三)調劑考生報考專業(yè)須與調劑專業(yè)相同或相近,初試業(yè)務課科目應與擬調劑專業(yè)初試業(yè)務課科目相同或相近。
(四)調劑考生的復試內容、方法與第一志愿考生一致。
(五)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平臺”進行調劑,各招生學院確定初步復試名單后,由研招辦審核確定后發(fā)送復試通知。
(六)調劑光學工程專業(yè)的考生必須在填報“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平臺”時,在“備注”欄注明擬調劑研究方向(每個考生只能填報一個研究方向)。
(七)全日制考生可申請調劑到非全日制;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和全日制研究生一樣的獎助學金。
十、監(jiān)督與復議
(一)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將組織人員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要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對有些考場還可派出監(jiān)察員進行現場監(jiān)察,要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
(二)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及復試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者違反有關規(guī)定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人員,學校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嚴肅追究責任。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四)實行復議制度。為及時處理復試錄取中出現的爭議,要保證考生咨詢、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暢通。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學院考生復試結果負責,如有考生提出申訴(考生需要在公示擬錄取名單24小時內提出申訴),應由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及時答復(應在收到申訴后48小時內回復),對于因爭議大而不能確定是否錄取的考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可決定在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內再次復試,并報研招辦備案。
研招辦:0592-6291727 yjsb@xmut.edu.cn
監(jiān)審處:0592-6291117
附件2:體檢項目
廈門理工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3月14日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
網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lián)系方式 廣告業(yè)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