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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蘇州大學 2020-05-28 相關院校:蘇州大學
為切實做好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蘇教考函〔2020〕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tǒng)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fā)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將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進一步提高考試招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水平,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的基礎上,統(tǒng)籌兼顧、嚴格管理,穩(wěn)妥做好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院負責復試相關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及相關工作組全面指導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疫情防控、宣傳保障、后勤保障、信息技術保障、監(jiān)管督查等方面工作。
(三)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成立由黨(工)委書記、院長(主任)、分管院長(主任)、紀(工)委書記(紀檢委員)、學位點負責人等參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包括制訂本單位可實施的復試細則、復試流程,組建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審定各學科(專業(yè))制定的具體復試安排,監(jiān)督復試過程,審核擬錄取名單,及時處理復試錄取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各類問題和爭議等。
(四)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原則上由5或7人組成,負責本學科(專業(yè))的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成員應由政治站位高、責任心強、公道正派、教學經驗豐富、學術及外語水平較高的專家擔任,原則上應為研究生導師。
1. 復試小組設立組長和副組長各1人。另需配備2名秘書,由專任教師擔任,主要負責面試系統(tǒng)操作、復試過程中的材料收發(fā)和文字記錄等。
2. 所有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均需參加相關政策、規(guī)范要求等方面的培訓,所有復試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必須簽訂《安全責任書》。未經培訓或未簽訂《安全責任書》的復試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復試工作。
3. 復試小組制定本學科(專業(yè))的復試內容、評分標準和復試流程,經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具體實施復試工作,并代表本學科(專業(yè))考核選拔學生。
4. 復試過程中,復試小組成員應分工協(xié)作,了解考生基本情況,進行外語測試、專業(yè)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心理觀測等。
5. 復試時采取復試小組成員和秘書在統(tǒng)一場所集中的方式;每位考生復試結束,復試小組成員現(xiàn)場獨立評分,一經評分,任何人不得改動;秘書收齊評分表后,考生完成復試考核,離開復試平臺。
三、基本要求
(一)復試分數(shù)線
1. 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學科(專業(yè))考生的初試情況和招生計劃,自主確定不低于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一區(qū)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復試分數(shù)線。
(1)同一專業(yè)學位的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復試分數(shù)線一致。
(2)一志愿上線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yè))應采取差額復試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推免生除外)。
(3)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yè))可按實際上線人數(shù)確定進入復試的人數(shù)。
(4)若同一專業(yè)進入復試的最低分考生初試總成績相同,則同時進入復試。
2. 單獨考試考生的復試分數(shù)線是:單科≥40分,總分≥265分。根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招收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管理學等門類人數(shù)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單考名額的30%。單考生實行等額復試。
(二)同等學力考生的復試
對符合我校復試分數(shù)線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國民教育序列?飘厴I(yè)2年或2年以上及本科結業(yè)生),復試時需加試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2門本科生主干課程,每門課程滿分100分。加試內容不得與初試及專業(yè)課復試內容重復。加試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不參加加試或加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加試可由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借助遠程視頻平臺,采用限時考試、并且要求學生全程開啟攝像頭等方式完成。考前需進行身份校驗,考試全程錄像。
(三)免試(初試)生復試
1. 已經接收的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農村教育碩士考生不需要參加本辦法規(guī)定的復試,直接進入錄取。
2. 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參加本辦法規(guī)定的復試。
(四)加分項目
1.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達到報考條件,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2.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xiàn)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3.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及以上加分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符合上述加分項目的考生須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經審核通過后方可加分。
四、復試組織
(一)復試形式和繳費
根據教學廳〔2020〕4號等文件精神,本著將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則,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報我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審核同意,2020年蘇州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方式,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復試筆試內容將通過面試進行考察,不再單獨組織考試。
按照有關規(guī)定,復試費為80元/人。考生須在復試前掃描下方二維碼繳費。未按時繳費者,不得參加復試。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予退還。
(二)復試時間
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安排在5月中下旬,具體日程由研究生院統(tǒng)一協(xié)調安排,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向考生公布準確復試時間。
(三)復試信息發(fā)布
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須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招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各學科(專業(yè)或研究方向)復試考生名單等相關信息,并在復試前向參加復試的考生發(fā)出具體復試通知,確保通知到位,并做好通知記錄。
(四)復試資格審查
1. 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負責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查。
考生須將以下材料的掃描件按序整理成一個PDF文件,文件首頁須做好目錄,并命名為“報考專業(yè)+考號+姓名”,按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的規(guī)定提交。其中(1)-(5)為必需提交的材料。新生入學報到時提交書面版本。
(1)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正反面、初試《準考證》、畢業(yè)證(應屆生提供學生證或學籍證明)、學位證書。
(2)報名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現(xiàn)場確認時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如此時已經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需提交本科畢業(yè)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或檔案所在單位提供并加蓋公章)。
(5)填寫完成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和《誠信網絡遠程復試承諾書》(附件2)。
(6)大學畢業(yè)論文(設計)(應屆生可以提供初稿)、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單、獲獎證書、科研成果等能夠證明個人能力、成果等的材料。
(7)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進入遠程綜合面試環(huán)節(jié)。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未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不予面試。
未按規(guī)定提交材料,或故意隱瞞身份、違反相關規(guī)定,或提交虛假材料的,取消復試資格。如錄取后發(fā)現(xiàn),則取消入學資格或開除學籍。
2. 綜合面試前,考生以網絡遠程方式再次閱讀《蘇州大學誠信網絡遠程復試承諾書》、《蘇州大學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guī)則》(附件3),承諾遵守考場規(guī)則、誠信應試。
(五)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時考生須準備好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初試準考證及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綜合面試時間不少于30分鐘,由考生個人陳述、外語(含聽力、口語、專業(yè)外語)測試、專業(yè)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部分組成。
考生個人陳述:時長不超過5分鐘,內容主要包括:專業(yè)背景、從事過的研究工作、人生經歷以及個人興趣、未來的學習和職業(yè)規(guī)劃等。
外語(含聽力、口語、專業(yè)外語)測試:各單位要結合學科(專業(yè))特點,選擇科學合理的考核方式,加強對考生外語聽力、口語等方面能力的測試。
專業(yè)水平測試: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MBA、MPA專業(yè)水平測試的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測試,會計碩士專業(yè)水平測試的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和會計專業(yè)課測試。
綜合素質考核:考核考生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等,以及本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等方面的經歷,個人心理特征、誠信狀況、意志品質等。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提交《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鶎友芯可猩鷨挝辉诰C合面試時須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考核,并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計分
會計碩士:復試成績(350分)=外語(含聽力、口語、專業(yè)外語)測試(100分)+政治理論、專業(yè)水平測試(150分)+綜合素質考核(100分)
MBA、MPA:復試成績(300分)=外語(含聽力、口語、專業(yè)外語)測試(100分)+政治理論、專業(yè)水平測試(100分)+綜合素質考核(100分)
除MBA、MPA、會計碩士外的其他專業(yè):復試成績(450分)=外語(含聽力、口語、專業(yè)外語)測試(100分)+專業(yè)水平測試(150分)+綜合綜合素質考核(200分)
(七)遠程網絡復試組織管理要求
1. 復試全程錄音錄像。由系統(tǒng)對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復試結束后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可安排專人下載存儲錄音錄像。
2. 建立兩識別、三隨機、四比對工作機制。
兩識別:復試過程中嚴格把關,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技術,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三隨機:要通過落實“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嚴防“作弊”。
四比對:通過綜合比對考生與“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中信息,提升復試監(jiān)管的能力和水平。
(八)遠程網絡復試要求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國家級考試,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保密管理規(guī)定,任何人員(含考生)和機構(學校授權除外)不得對復試過程錄音錄像、拍照、截屏或者網絡直播,不得傳播試題等復試內容,否則將依據相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參加遠程面試前,考生應根據《2020年蘇州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考生須知》,確保相關軟硬件符合面試條件,反復檢查電子設備網絡并確保暢通,關閉任何有可能影響復試全過程的應用程序,合理操作,同時保持緊急聯(lián)系手機通話暢通。在復試過程中出現(xiàn)意外情況時,應立即與工作人員聯(lián)系處理。復試過程中,因設備、網絡故障等非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復試無法繼續(xù)進行的,由學校重新組織復試。
五、調劑
(一)基本條件
1. 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與初試成績要求。
2. 全日制專業(yè)考生可以調劑到非全日制專業(yè)。
3. 原則上不接收跨學科門類調劑。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4. 第一志愿報考MBA、MPA、會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5. 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和單獨考試考生調劑。
6. 報考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yè),報考其他專業(yè)(含醫(y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
7. 所有調劑考生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未通過調劑系統(tǒng)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8. 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二)具體要求
1. 對于一志愿上線人數(shù)不足的專業(yè),可適量接收調劑考生參加復試。需要調劑的單位,要結合招生計劃、實際上線考生情況、上崗招生導師隊伍情況,制定調劑方案,同時向研究生院提交調劑申請,獲批后方可向社會公布調劑方案。調劑方案須明確調劑缺額、調劑要求、報名時間、調劑流程等。
2. 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對調劑考生進行復試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根據調劑方案中的調劑要求進行,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調劑。
3. 調劑復試內容要求與一志愿考生復試內容要求一致。
六、體檢
在疫情防控期間,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醫(yī)院、體檢中心等人員密集高危險地點聚集,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已錄取考生將在開學時參加我校組織的入學體檢,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執(zhí)行。
七、錄取
1. 按照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擬錄取人數(shù)不得超過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對于錄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現(xiàn)多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復試成績低于270分(MBA、MPA考生低于180分,會計碩士低于210分)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 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對于擬錄取名單進行逐一審核,嚴格把關。
4. 擬錄取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要提供人事檔案;擬錄取為全日制定向或非全日制的考生要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yè)碩士研究生。受目前我校條件限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5.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6. 2020年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紀律要求
1. 基層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是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負總責;各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組長是本小組復試、考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小組工作負責。
2. 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應切實加強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監(jiān)督,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和我校有關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規(guī)定,認真制定科學、公正、規(guī)范、可實施的復試方案;加強對參與復試工作的各類人員的培訓,未經過培訓的人員不予安排參與復試工作;正確處理好自主與自律的關系,增加透明度,堅決抵制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
3. 復試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名單須對外保密,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須按國家教育考試要求,做好保密工作。復試小組成員不得接受考生的任何咨詢以及對考生進行輔導。
4. 有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必須回避,不得參與考生報考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各環(huán)節(jié)。
5. 對于違反招生紀律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以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公平與公正。
九、監(jiān)督與復議
1. 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須于復試開始前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調查處理實名舉報、投訴等事宜。
2. 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應成立復試督查小組,監(jiān)督和檢查本單位復試工作。學校成立復試督查小組,加強對各單位復試工作的監(jiān)督和檢查。學校督查電話:0512-65227655、65227656;E-mail:sdyzb@suda.edu.cn。
十、其他要求
1. 考慮到今年疫情情況,我校原則上在新生入校后實行“學生—導師”雙向選擇,屆時各單位要以適當?shù)姆绞,讓學生了解招生導師的研究方向、科研項目、科研經費等情況,以便導師和學生之間進行合理的雙向選擇。
2. 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的復試細則、復試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名單、復試時間安排、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必須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未經審核或審核未同意的復試細則、復試時間安排、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不得發(fā)布。
3. 復試全程的錄音錄像、評分表和相關記錄材料由各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以學科(專業(yè))分裝并密封,加蓋公章、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交研究生院統(tǒng)一保存。其他無需交研究生院統(tǒng)一保存的有關復試材料,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要妥善保存至考生畢業(yè)(不錄取的考生保存1年)。
4.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5. 在復試過程中存在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考生繼續(xù)復試的資格或錄取資格,如果錄取了,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6. 我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7. 我校及相關基層招生單位以遠程復試系統(tǒng)、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fā)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忌袈(lián)系方式有變更,須及時告知到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 有關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有關政策與信息以研究生院以及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官方網站公布為準,其它網站發(fā)布的信息我校概不負責。
9. 本辦法如有與國家有關政策法規(guī)和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要求相抵觸的,以國家政策法規(guī)和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要求為準。
10.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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