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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南京工業(yè)大學 2021-03-31 相關院校:南京工業(yè)大學
為切實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2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指導思想與總體要求
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非全日制與全日制統一要求,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繼續(xù)優(yōu)化研究生教育結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jiān)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guī)范透明。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huán)節(jié),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通過運用心理測量、教育評價等理論、方法和技術,加強對考生專業(yè)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進一步完善校、院、學科三級復試領導組織體系,建立有效的監(jiān)督和約束機制,明確領導責任和工作職責,科學把握選拔原則,提高公信力,充分發(fā)揮導師群體的作用,確保復試工作科學、合理、有序地進行。在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過程中應依據考生初試和復試的綜合成績,并結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質、業(yè)務素質、創(chuàng)新能力、人文素養(yǎng)、心理健康以及身體狀況等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二、組織領導
(一)組織形式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研究生的復試工作,選拔出德才兼?zhèn)、綜合素質優(yōu)秀的考生,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采用學校統一領導、一級學科牽頭、各招生培養(yǎng)單位具體組織的方式進行。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并指導全校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
由各一級學科(專業(yè)學位)牽頭單位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審核、監(jiān)督碩士研究生選拔過程,并及時處理公示期間考生反映的各類問題。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根據其學科研究生招生規(guī)模、數量和培養(yǎng)單位分布情況可以設立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組。
各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組長由一級學科(專業(yè)學位)牽頭單位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參與該一級學科招生與培養(yǎng)的單位院長擔任;小組成員由相關單位領導、各學科帶頭人、研究生導師等人員組成。另設秘書一名,由牽頭單位或參與單位的研究生秘書擔任。
單一招生培養(yǎng)單位的一級學科(專業(yè)學位),其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成員設5—7人。多個招生培養(yǎng)單位共同參與的一級學科(專業(yè)學位),其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成員設7—9人,牽頭單位占半數以上。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組成員設5—7人。
(二)工作職責
1、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復試與錄取工作文件的制定、招生計劃的調整、復試工作的指導、調劑生、專項計劃及破格考生復試資格的審核;負責對復試方案及實施細則、復試名單及建議錄取名單的審核等;確定全校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復試方案及擬錄取名單并負責上報江蘇省考試院和教育部。
2、各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切實可行的復試方案、內容、程序及實施細則,并負責協調、監(jiān)督和管理本一級學科復試錄取工作全過程。
3、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組須根據復試方案,嚴格按照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定的復試名單組織考生復試,并確定建議錄取人員名單。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應對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組的成員進行認真的業(yè)務培訓,確保復試工作嚴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進行,并做好復試記錄工作,充分體現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確保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4、復試錄取工作由研究生院統一安排,各有關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組具體組織考生的各項復試考核工作、心理測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以及其它相關工作。
5、嚴格落實復試錄取工作各環(huán)節(jié)責任,實行責任追究制。
三、關于碩士研究生考生的復試
學校根據上線考生的分布情況,采取遠程復試形式。
(一)復試原則與方式
1、復試時間:2021年3月27-28日。
2、復試原則與方式:
(1)鑒于我校各專業(yè)之間上線生源結構不平衡的現狀,各專業(yè)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特殊情況則需上報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2)復試滿分300分,復試時間每人不少于25分鐘,主要內容包括英語水平測試(翻譯、口語、交流)、專業(yè)水平考核(考核科目按招生目錄要求執(zhí)行)、綜合面試(綜合考察、口試等)三部分,其中英語水平測試滿分為50分,專業(yè)水平考核成績滿分為150分,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考核工作統一在遠程復試系統中進行,采取“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3)各學科(專業(yè))根據復試方式、學科(專業(yè))特點設計復試內容,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每個復試專家小組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同一學科(專業(yè))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保持一致。
(二)關于調劑復試
1、調劑條件
參照《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2、調劑方式
我校接收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統一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小時。對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忌{劑志愿鎖定時間由我校自主設定,最長不超過36小時。
3、調劑原則
本著同等條件下一志愿優(yōu)先的原則,線上生源充足的專業(yè)原則上不接受調劑。一志愿線上生源不足專業(yè)的調劑信息,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對外公布,所有考生均可通過調劑系統進行申請。調劑缺額信息的發(fā)布由研究生院招生就業(yè)辦公室統一發(fā)布,調劑工作的具體實施由各培養(yǎng)單位負責。
4、調劑生的復試
具備調劑資格的同學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申請志愿。統一參加我校各招生培養(yǎng)單位組織的復試:心理測試、專業(yè)英語、綜合能力。依據復試方案,將初試統考科目成績與復試成績(專業(yè)英語50分,綜合能力100分)相加得到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單列公示。
(三)關于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和復試
達到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前須加試至少兩門所報考學科的本科主干課程(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具體科目見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或研究生院網站(http://gra.njtech.edu.cn)。加試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的試卷要求與復試試卷要求相同。加試工作由各招生培養(yǎng)單位負責組織并及時報招生就業(yè)辦公室進行成績公示,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及錄取。同等學力考生與非同等學力考生的復試方法相同。
(四)關于統考線下生的復試
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yè)科目成績特別優(yōu)異或在科研創(chuàng)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yè)復試(以下簡稱破格復試)。破格復試應優(yōu)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yè)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yè)。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yè)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破格復試考生的資格確定:由考生提出申請,由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核推薦,最后經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破格復試考生的錄取計劃占各培養(yǎng)單位所確定的學術型及專業(yè)學位招生計劃。
(五)關于推薦免試生和保留入學資格生的復試
推薦免試生不需要參加此次復試。2021年保留入學資格生必須在復試前提出申請、報批;且必須參加當年的復試,復試合格后,確認其保留入學資格。凡入學后再提出保留入學資格的一律不予批準,否則作退學處理。
(六)關于復試加分項目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復試考生加分資格確定:由考生本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請,各培養(yǎng)單位應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然后經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并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七)“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的復試
1、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按規(guī)定參加復試,或按規(guī)定參加推薦免試招生。
2、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并公布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報考其他招生單位“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復試工作,提前謀劃,制定細化、可行的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二)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組應建立和完善線上復試題庫組建工作,確保復試題目內容規(guī)范、題量充足、難度適中,考查考生對專業(yè)知識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創(chuàng)新能力。線上復試題庫內容應參照線下復試的要求,線上試卷須從題庫中隨機抽取,由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作答。
(三)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組應對復試專家小組的成員進行認真的業(yè)務培訓,確保復試工作嚴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進行,并做好復試記錄工作,充分體現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確保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做好遠程復試面試人員(含英語口語面試教師)培訓工作,秘書、面試老師應熟悉并熟練使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配備專業(yè)技術人員,確保網絡及其相關設備配備到位、運行正常、技術指導和故障排除及時。所有參加復試工作的教師和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培訓方能上崗,復試過程中也須嚴格執(zhí)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統一復試尺度。
(四)做好遠程復試宣傳引導工作,消除教師和考生對網絡復試的顧慮。
(五)嚴肅工作紀律,確保遠程復試公平公正公開,加強誠信評判。各招生培養(yǎng)單位應切實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huán)節(jié)加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
(六)各招生培養(yǎng)單位應加強對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復試前各培養(yǎng)單位須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考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政策規(guī)定者,不予參加復試?忌鷮W歷學籍信息以網上報名時中國研招網網報系統提供的學籍學歷審核結果為準(考生憑網上報名時的賬號和密碼登陸中國研招網報名系統查詢),學歷和學籍信息未通過系統審核的復試考生,須在我校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否則不予錄取。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組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要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xù)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我校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在復試的同時,應當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通過線下和線上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必要時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六、關于碩士研究生的錄取
(一)錄取程序
各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組根據報考志愿(第一志愿)的總體情況、考生的初試總分、復試成績,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見各培養(yǎng)單位復試方案及錄取辦法)進行排序,擇優(yōu)提出擬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的擬錄取排序則以公布的復試方案及錄取辦法為準。復試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調劑考生將初試統考科目成績與復試成績相加得到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單列公示。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實行招生全程公示制度。公示的內容主要有:復試錄取辦法,調劑系統開放時間、復試方案,復試考生名單、復試成績、擬錄取考生名單等,充分發(fā)揮社會和師生的監(jiān)督作用。在公示相關信息的過程中,要處理好信息公開與維護考生隱私權的關系。學校招生小組將派出若干個由校紀檢監(jiān)察及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組成的督查組對各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的復試錄取工作全程監(jiān)督檢查。
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各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的建議錄取名單審核后,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在學校網站和中國研招網“研招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需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公示期間,擬錄取名單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公示結束后,擬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
(二)錄取計劃與培養(yǎng)費
各學科專業(yè)按實際錄取計劃錄取,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計劃,不得超計劃錄取。學術型計劃可用作專業(yè)學位計劃,專業(yè)學位計劃不可用于學術型計劃。錄取類別包括非定向和定向。學習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招生計劃與非全日制招生計劃不得相互調整使用。
一志愿破格復試錄取考生以及錄取類別為定向的在職考生,入學后原則上不得參加研究生新生優(yōu)秀獎學金評比。學費標準:全日制碩士8000元/生/學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MBA)30000元/生/學年,非全日工程管理碩士(MEM)30000元/生/學年,非全日會計碩士(MPAcc)40000元/生/學年(學制2年),其他非全日制碩士15000元/生/年。
七、體格檢查及心理測試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包括推薦免試研究生、調劑生)都必須參加心理測試。體檢工作由考生在報到時提交體檢報告。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規(guī)定,結合招生專業(yè)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
八、加強領導,嚴肅紀律,認真做好復試工作
2021年研究生錄取工作要在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按照本辦法執(zhí)行。各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要加強本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監(jiān)督。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關系到學校和社會的穩(wěn)定,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嚴肅招生紀律,抵制不正之風,努力營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圍,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聲譽。
如發(fā)現復試工作中有違紀舞弊行為,一經查實,對所涉及的單位和工作人員按國家有關條例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處理,考生被取消錄取資格。
復試錄取工作投訴舉報電話:025-58139194(研招辦)、025-58139069(校紀委)。
九、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南京工業(yè)大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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