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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常州大學 2021-03-31 相關院校:常州大學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是保證選拔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為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穩(wěn)妥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蘇省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門人才選拔規(guī)律,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以人為本。強化疫情防控措施,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細化工作流程,著力提供優(yōu)質服務。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院負責復試錄取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學校成立網絡遠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指導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疫情防控、宣傳保障、后勤保障、信息技術保障、監(jiān)管督查等方面工作。
(三)各研究生招生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本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實行組長負責制,成員包括學院領導、紀檢委員、學科帶頭人等,組織實施本學院的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包括制訂本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組建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組織人員培訓演練,審定具體復試安排,監(jiān)督復試過程,審核擬錄取名單,及時處理復試錄取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類問題和爭議等。
(四)各學院按學科(專業(yè))成立復試小組,負責制定本學科考生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和程序,并在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參加復試考生較多的學科可成立若干個復試小組,并執(zhí)行統一的辦法和程序、統一的評價標準。復試小組成員由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研究生導師、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含副高級)或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等組成,不少于5人,未經培訓的復試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復試工作。
三、招生計劃
(一)學校根據教育部最新下達我校的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按照各學科、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基礎需求、生源情況、培養(yǎng)條件、科研貢獻、培養(yǎng)質量及上一年度規(guī)模等情況,綜合確定各學院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網上前期所列的各專業(yè)招生人數僅供參考。
(二)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分類下達,不得相互挪用;各專業(yè)招生計劃不得相互挪用,確需調整使用的,須報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學校將對各學院的招生計劃實行動態(tài)管理。根據各學院實際復試(含調劑)人數與錄取進展情況,對學院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四、復試分數線及名單
(一)我校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分數線為不低于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一區(qū)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簡稱“國家線”)。同一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復試分數線一致。
(二)各學院應采取差額形式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復試名單須及時在各學院網站公布,學院在復試前通過電話或網絡等向復試考生發(fā)出具體復試通知,確保通知到位,并做好通知記錄。
五、復試方式及時間
(一)綜合考慮當前疫情防控和我校實際情況,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進行。
(二)復試時間由各學院根據情況自主確定,分批進行,具體安排須上報研究生院批準后在本學院網站及時公布。第一批復試期間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院,可根據招生情況,確定后續(xù)的復試時間。復試錄取工作一般應于4月30日前完成。
六、復試資格審查
(一)各學院在組織考生復試前,必須指定專人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的審查。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未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不予復試。
(二)按有關收費文件規(guī)定,考生需繳納復試費80元/人。未按時繳費的考生不予復試。繳費后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繳復試費不予退還。
(三)考生須將以下材料的掃描件按序整理成一個PDF文件,并命名為“報考專業(yè)+考號+姓名”,按規(guī)定的要求提交。
1.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正反面);
2.考生初試《準考證》(可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
3.學歷、學籍證書(往屆畢業(yè)生畢業(yè)證或結業(yè)證,應屆畢業(yè)生學生證)、學位證書。
4.現場確認時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需提供學籍、學歷認證報告: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畢業(yè)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現場確認時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如此時已經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需交驗本科畢業(yè)證書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加蓋公章)、科研成果以及證明自己研究潛能的相關材料。
7.填寫完成的《考生誠信網絡遠程復試承諾書》。
8.學院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未按規(guī)定提交材料,或故意隱瞞身份、違反相關規(guī)定,或提交虛假材料的,取消復試資格。如錄取后發(fā)現,則取消入學資格或開除學籍。
七、復試內容及要求
復試內容包括面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加試等部分,加強對學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yè)知識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yè)能力素質和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
(一)面試
1.面試主要內容
面試總分200分,由外語能力測試(滿分50分)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50分)兩部分組成,面試不合格者(成績低于120分)不予錄取。
(1)外語能力測試包含英語聽力及口語能力測試。
(2)綜合素質面試應考察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科目內容,包含專業(yè)知識的問答、本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等方面的經歷,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個人心理特征、誠信狀況等,工程管理碩士應含思想政治理論考核,具體辦法由各學院自定。鼓勵各學院對考生進行必要的心理測試。
2.考生相關要求
(1)參加網絡遠程復試前,考生應根據《常州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知》,確保相關軟硬件符合網絡復試條件,反復檢查電子設備網絡并確保暢通,關閉任何有可能影響復試全過程的應用程序,合理操作,同時保持緊急聯系手機通話暢通。
(2)復試時考生須準備好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初試準考證及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嚴格遵守《常州大學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guī)則》。在復試過程中出現意外情況時,應立即與工作人員聯系處理。復試過程中,因設備、網絡故障等非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復試無法繼續(xù)進行的,由學校重新組織復試。
3.組織管理要求
(1)各學院要嚴格復試過程規(guī)范管理,建立“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安排專人負責網絡復試平臺管理,嚴格審查考生資格,發(fā)揮和規(guī)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
(2)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且無直系親屬參加本學院復試,其中外語聽說能力較強的老師不少于1人。復試小組成員應按照復試小組事先制定的復試考核要求及評分規(guī)則等,現場獨立評分,如有修改,必須本人簽名。
(3)各復試小組應單獨配備一名教師擔任專職復試秘書,協助復試的組織實施,復試前檢查考生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面試中詳細記錄面試情況,并妥善保存原始記錄備查。各復試小組應配備一名技術助理,綜合運用網絡復試平臺“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庫比對”“隨機抽題”等技術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保障復試順利進行。
(4)面試嚴格按照學校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guī)則實施,過程要全程錄像,保證視頻和音頻清晰,做好留存?zhèn)洳椤?/p>
(5)復試小組在復試過程中不得承諾考生是否被錄取。
(6)評分記錄、考生作答情況等紙質材料復試結束后由各學院按照專業(yè)密封,復試小組組長、分管院長簽字后交研究生院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其他原始材料由各學院集中保管。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各學院在復試階段須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考核,并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各學院通過與考生面談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情況,并給出考核結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加試
對符合我校復試分數線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國民教育序列?飘厴I(yè)2年或2年以上及本科結業(yè)生),復試時應加試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2門本科生主干課程,每門課程滿分100分。加試內容不得與初試及專業(yè)課復試內容重復。加試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加試成績低于50分者,不予錄取。報考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加試工作由各學院自行組織,可以采用網絡遠程方式進行,考試的組織與監(jiān)考要求執(zhí)行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相關規(guī)定,考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八、調劑工作
第一志愿上線考生不足的學院要結合招生計劃和上線考生情況,積極做好調劑工作。第一志愿報考我?忌舾鼡Q專業(yè)、學習方式都視為調劑考生,考生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簡稱“調劑系統”)進行調劑。
(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6.第一志愿報考學習方式為全日制調劑至非全日制的考生需為在職定向。
(二)調劑程序
1.接收調劑學院通過網站和調劑系統公布調劑缺額及要求。
2.考生登錄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3.各學院登錄調劑系統擇優(yōu)選擇符合條件的考生并發(fā)放復試通知。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4.考生登錄調劑系統接受復試通知并參加復試,學院報送擬錄取名單。
5.研究生院在調劑系統向擬錄取的調劑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
6.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接受待錄取。
九、破格復試
(一)第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且調劑較為困難的專業(yè),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在科研創(chuàng)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批準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專業(yè)復試。
(二)申請破格復試需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學校為常州大學,且初試總分達到國家基本分數線。
2.在報考專業(yè)申請破格復試,且該專業(yè)合格生源不足。
3.在科研創(chuàng)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經本學科或相關學科著名專家推薦?蒲袆(chuàng)新方面的突出表現具體要求為:本科階段獲發(fā)明專利授權1項(署名前二),或發(fā)表高水平科研論文2篇及以上(SCI或CSSCI期刊,署名前二),或在國家級大學生學術、科技、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競賽中獲得最高獎(挑戰(zhàn)杯、互聯網+、大學生數學建模、大學生文藝展演、大學生英語競賽,排名前三)。本學科或相關學科著名專家具體指:兩院院士、長江學者、杰青)。
4.考生只可在一門單科成績上申請破格,原則上考生初試單科成績與國家基本分數線差距不多于5分。
(三)破格復試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常州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破格復試申請表》(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專區(qū)),申請表填寫完成并手寫簽名掃描后,于3月21日前發(fā)送至研招辦郵箱yzb@cczu.edu.cn;
2.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確定擬同意破格復試名單并公示后參加復試。
十、體檢安排
在疫情防控期間,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醫(yī)院、體檢中心等人員密集高危險地點聚集,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已錄取考生將在開學時參加我校組織的入學體檢,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執(zhí)行。
十一、錄取工作
(一)錄取程序
所有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參加復試且復試合格。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錄取總成績(初試與復試成績綜合情況)在相應學科專業(yè)的排名、招生計劃、思想政治表現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研究生院統一對外公示,經教育部最終審定后,向錄取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二)錄取成績的計算
考生的錄取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試成績占60%和復試成績占40%計算。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除MEM工程管理碩士外的其他各學科、專業(yè)學位類別考生:
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復試總成績/2)*40%;
2. MEM工程管理碩士考生:
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60%+(復試總成績/2)*40%。
(三)錄取類別說明
1.擬錄取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學后要提供人事檔案;
2.擬錄取為非全日制的考生應為在職定向,錄取前須簽訂定向就業(yè)協議,入學后不轉人事檔案,培養(yǎng)期間不享受助學金、學業(yè)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畢業(yè)證書上注明“非全日制”學習方式。
(四)保留入學資格
由于教育部規(guī)定保留入學資格的錄取考生占當年的招生計劃,且其名單必須經省級招生辦公室聯合辦公會檢查通過。因此,需要保留入學資格者必須在錄取前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后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xù)。
(五)錄取資格復查
對在復試錄取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二、信息公開
(一)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推進復試錄取信息公開,實行招生全過程公示制度。各學院公開的信息嚴格按照研究生秘書初審,分管領導終審的程序進行,確保公開信息的準確性,杜絕公開信息錯誤。
(二)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各學院應及時將復試實施細則、復試工作安排、復試排序結果(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錄取總成績等信息)公示。當參加復試考生提出質疑時,各學院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
(三)研究生院負責將審核通過的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及時在相關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并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統一公開,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十三、其它事項
(一)督查復議。學校成立以分管副校長為組長,研究生院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人員組成的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加強對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的監(jiān)督和檢查。對復試錄取中出現的爭議,考生可實名向學院提出申訴,若再有爭議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訴,必要時研究生院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由領導小組作出裁決。學校認為需進一步考查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學校舉報電話:0519-86330238、86330025。
(二)本辦法如有與國家有關政策法規(guī)相抵觸的,以國家政策法規(guī)為準。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附件詳見http://gs.cczu.edu.cn/2021/0319/c1798a25657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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