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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湖州師范學院 2021-04-22 相關院校:湖州師范學院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和《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及相關文件,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辦法。
一、工作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統(tǒng)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工作,規(guī)范開展調劑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全力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wěn)有序。
二、組織領導
(一)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決策、領導、協調和監(jiān)督。
(二)各二級學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調劑、錄取工作。
(三)各二級學院根據學科(專業(yè))組成若干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師擔任,確定組長1名。名單報研究生院統(tǒng)一備案。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具體的復試工作。每個復試小組均配備1名秘書,負責記錄復試錄取全過程。復試工作全程實行直系親屬回避制度。
(四)職能部門工作分工
1.研究生院。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
2.信息技術中心。負責對二級學院網絡遠程復試的技術培訓和指導;負責網絡遠程復試期間校園網絡暢通和技術故障應急處置。
3.紀檢監(jiān)察室。監(jiān)督檢查相關職能部門和二級學院在網絡遠程復試組織實施過程中,重點環(huán)節(jié)、重要崗位紀律執(zhí)行情況;指導二級學院落實好監(jiān)督管理工作;指導二級學院做好考生申訴處理工作,對考試過程中的違紀違規(guī)事件提出處理建議。
4.宣傳部。負責復試期間網絡輿情監(jiān)控、宣傳引導和應急處置。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時間
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4月30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具體時間由二級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報研究生院同意后組織實施?忌毤皶r查看相關二級學院網上通知。
(二)復試形式
我校所有招生專業(yè)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形式。網絡遠程復試主平臺選用釘釘(DingTalk)平臺,輔平臺選用騰訊會議。
(三)復試分數線
1.初試總成績、單科成績均達到教育部規(guī)定的一區(qū)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校不另行劃定復試分數線。
2.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不低于120%。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參照所報考學院專業(yè)復試分數線,按所考科目滿分10%的比例降分,總分不低于報考專業(yè)國家一區(qū)復試分數線以下50分,且單科滿分大于100分科目成績不低于報考專業(yè)國家一區(qū)復試分數線以下15分,且單科滿分100分科目成績不低于報考專業(yè)國家一區(qū)復試分數線以下10分。
(四)復試內容
1.網絡遠程復試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每位考生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綜合素質。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技能、綜合運用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等,并結合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2)專業(yè)素養(yǎng)。主要考核考生對專業(yè)基礎理論、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
(3)外語水平。重點檢測考生外語聽力水平及口語表達能力。
2.開展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3.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采取網絡遠程在線考試方式,由專人負責視頻監(jiān)考并全程錄音錄像。
4.同一學院、學科、專業(yè)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堅持統(tǒng)一標準,保證公平性。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并做好詳細記錄。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交研究生院集中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五)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1.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鳝h(huán)節(jié)考核成績之和。復試中具體各部分所占復試成績的百分比由各二級學院報研究生院審定后公布。
2.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任何一門復試科目成績不合格,復試即為不合格。
(六)體檢
復試體檢統(tǒng)一安排在擬錄取考生報到入學時。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經研究生院審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忌缫蛟隗w檢中弄虛作假,造成入學后無法正常學習或者按規(guī)定予以退學處理等后果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復試組織管理
1.資格審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
(1)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準考證。
(2)應屆生上傳《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上傳本科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若有)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獲國外學歷學位的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4)網報后在學信網學歷校驗未通過校驗考生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曾經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需提供戶口本或公安局開具的證明。
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對考生進行身份和資格審查,對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律不予復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直至取消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
2.考前準備。各二級學院要準備好復試所需計算機、攝錄機、應急通訊等相關設備,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wěn)定。與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3.教育培訓。各二級學院要加強對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政治意識,確保導師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和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guī)定開展復試、調劑和錄取工作。參與復試的所有人員均需簽訂保密協議。
4.優(yōu)化服務。各二級學院要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在復試前要安排專人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進行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的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強化人性化和個性化安排,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應考盡考。
5.管理監(jiān)督。二級學院加強規(guī)范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確保復試公平公正?记,要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認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贾校扇“三隨機”(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規(guī)范管理。要采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要建立健全跟蹤回溯機制。研究生院會同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通過現場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及時糾正不規(guī)范行為,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6.嚴肅考風考紀。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調劑工作
1.二級學院要統(tǒng)籌兼顧、合理調節(jié)、積極引導、以人為本,做好調劑工作。
2.調劑考生須符合招生簡章(及招生專業(yè)目錄)、專業(yè)調劑原則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3.考生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yè)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yè)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考生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tǒng)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yè)所有統(tǒng)考科目的,視為相同)。
4.我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調劑系統(tǒng)”)”進行。未通過該系統(tǒng)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5.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得少于12個小時。
6.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7.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初試成績不具備可比性,將綜合考慮考生學科背景、專業(yè)(技能)特長、初試成績等學業(yè)因素,擇優(yōu)遴選考生。不得按單位、行業(yè)、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8.二級學院必須根據本辦法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制訂科學合理、可操作性的調劑方案,經學院研究生教育領導小組審議批準,提前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9.二級學院接收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統(tǒng)一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否則無效。
10.二級學院擬調劑名單應經研究生院審核后,才能發(fā)送復試通知。
五、錄取工作
(一)各專業(yè)按照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相加后的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偝煽兿嗤瑫r,復試分數高者排名優(yōu)先。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開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開排序。
總成績實行百分制,計算公式:總成績=初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60%+復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40%計算(復試成績、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二)根據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對復試工作中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擬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復試成績不及格。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調劑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確認待錄取。
4.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
5.擬錄取為定向就業(yè)考生未按時提交定向就業(yè)協議。
6.提供虛假信息。
(三)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必須在擬錄取公示期間提交定向就業(yè)協議書?忌驁罂即T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六、信息公開
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考生成績、復試名單和擬錄取名單、咨詢及申訴渠道等重要信息將在研究生院和各二級學院網站及時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七、未盡事宜按照上級部門和學校有關文件執(zhí)行。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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