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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研招辦答疑 來源:延邊大學 2021-11-05 相關院校:延邊大學
1.有關按學科要求報考前提供相關證書和材料的問題
答:按學科要求報考前需要提供相關證書和材料的考生,請于2021年10月20號之前把相關證書和材料的掃描件壓縮成一份文件,以“報考學科+姓名”命名并發(fā)送至指定郵箱(ydyz@ybu.edu.cn)。
2.學歷效驗未通過的問題
答:請考生把教育部學歷證書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自考成績單等相關證明材料郵寄至指定地址。
3.有關以第二學士學位的可報考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的問題
答:“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可報考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為報考前已經獲得法學學士學位。
4.有關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問題
答:少數民族照顧政策不是專項計劃,與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不同,考生報名時不選擇任何專項計劃選項。該政策不加分,是在所報專業(yè)計劃未完成時降分錄取。
按規(guī)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yè)少數民族地區(qū)。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畢業(yè)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yè)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報名時不需要填定向,根據我校發(fā)布的可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名單,在復試前后簽訂定向合同);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yè)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guī)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非應屆考生,報名時必須如實填寫工作單位,報名時未選擇定向的考生不享受該政策,復試前攜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定向協(xié)議書接收材料時間另行通知)。
定向協(xié)議:所有報名時填寫定向的考生,如果進入復試,復試時必須攜帶定向協(xié)議書否則不允許參加復試。
通訊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園路977號
聯系部門:研究生院招生科
聯系方式:0433-2732079
電子郵箱:ydyz@ybu.edu.cn
郵政編碼:133002
研究生院招生科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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