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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公告 來源:中南民族大學 2022-12-23 相關院校:中南民族大學
(溫馨提示:請充分估計市內交通狀況,合理安排乘車時間及車次。)
各位考生:
為確保您順利參加2023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請認真閱讀如下內容:
根據(jù)《湖北省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防疫須知及有關提示》有關要求,請考生做好個人防護、遵守防疫規(guī)定、誠信應考、公平競爭。
所有考生請下載《2023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試承諾書》(附件1),按要求從12月10日起如實填寫,并在考試前用A4紙打印好并手寫簽名;12月24日上午通過體溫監(jiān)測、身份核驗之后,進入第一場考試的考場,及時將表格交給監(jiān)考人員。
一、考場查詢
(一)現(xiàn)場查詢
因疫情防控要求,本考點在考前不對校外考生開放。我校將于12月23日在15號教學樓外張貼考室安排。
(二)網絡查詢
凡在中南民族大學考點參加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考生,請于2022年12月23日起登陸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主頁(網址:http://www.scuec.edu.cn/yjsy/),進入“最新動態(tài)”欄目點擊“2023年碩士生入學考試考場查詢系統(tǒng)”。
查詢條件:“準考證號碼”(即準考證上的考生編號,而非報名號)、“證件號碼”。
考場查詢系統(tǒng)顯示的信息:報名號、姓名、考生編號、報考單位代碼、報考單位名稱、考場編號、座位編號、考場地址、考場所對應的教室號。
如有疑問,請致電027-67843396咨詢。
二、準考證事宜
請考生務必在教育部規(guī)定的時段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如對準考證內容有疑問,請與報考單位聯(lián)系,本考點不負責其他招生單位的準考證事宜。
三、特別提示
(一)每科開考前,考生須刷驗二代(或三代)身份證并接收金屬探測器安檢后方能進場,建議考生提前1個小時到達考場所在教學樓前廣場排隊等候。請務必保管好身份證,無身份證的考生一律禁止進入考場考試。(注:考試期間丟失身份證,下場考試無法進場。)
(二)今年我省不統(tǒng)一訂購考試文具。在我?键c參加考試的考生可攜帶的文具種類如下:
2B鉛筆2-3支或2B自動筆1支、筆芯1盒,0.5毫米黑色墨水簽字筆2-3支,橡皮擦1塊,三角板2個(45度三角板和30、60度三角板各1個),透明墊板1張,透明文具盒或包裝袋1個(禁止使用鐵制文具盒)等。
除招生單位有特殊說明,否則不允許攜帶未列舉的文具。
(三)請考生查詢清楚并牢記本人所在考場及對應的教室編號,以便快速進入考場。
(四)禁止考生攜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文字材料、計時工具(如手表)、電子存儲設備、手機及其它無線電通訊工具進入考場。
(五)考生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該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忌痪沓鰣龊蟛坏迷龠M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六)需要參加12月26日上午考試的考生,請按照招生單位的要求準備好考試用品(考生自備午餐),并于當日上午8點準時到達本考點15號教學樓101教室門口集合,工作人員清點人數(shù)后帶至考場。
(七)考試結束后,請有序離開,避免因擁堵而發(fā)生安全事故。
四、防疫要求
(一)所有考生從考前第14天開始,每日體溫測量、記錄并進行健康狀況監(jiān)測,體溫測量記錄以及身體出現(xiàn)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
(二)考生須加強自我健康管理,當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在進出考點、考場時,所有考生須全程規(guī)范佩戴醫(y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乖蚝怂釞z測結果為陽性的考生在進出考點、考場時,須全程規(guī)范佩戴N95/KN95口罩;進入考場就座后,仍須全程規(guī)范佩戴N95/KN95口罩。做好個人防護,遵守我校防疫規(guī)定,配合完成健康檢查和登記。
(三)考生需提前打印《2023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試承諾書》(附件1)并如實填寫,第一場考試進入考點時由考務工作人員收取,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
(四)校外考生可于24日、25日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由學校北二門入校。
(五)考生入校時均須接受體溫檢測,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第一次體溫檢測不合格的,可適當休息后再次測量。體溫高于37.3度,由疾控專家、防疫副主考進行精準核驗、綜合研判,經研判可以參加考試的,安排至隔離考場考試。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不得入校參加考試。
(六)按照校園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機動車不能進校,請?zhí)崆耙?guī)劃出行安排。
(七)考生或考務人員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不配合開展衛(wèi)生防疫工作等情形的,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責任。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遲到問題:開考15分鐘(上午8:45,下午14:15)后,遲到考生不得參加當日當次考試。
(二)午間休息:為了便于考生復習和午休,本考點在24日、25日中午開放10號教學樓一樓、二樓供考生使用(須出示準考證進入)。請考生務必愛惜室內設施,保持室內清潔。
(三)午餐問題:校外考生可以使用電子等支付方式15號教學樓外廣場購買盒飯。
(四)入校問題:校外考生從北二門(洪山區(qū)法院對面)進入校園—可在“民族大道中南民族大學”站下車
(五)舉報電話:中南民大考點 027-67843396/67842123
(六)組織作弊,替考已入刑。望廣大考生遵紀守法,誠信考試,拒絕作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節(jié)選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七)《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節(jié)選
1.考生攜帶手機等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應認定為考試作弊,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情節(jié)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一)組織團伙作弊的;(二)向考場外發(fā)送、傳遞試題信息的;(三)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四)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
3.“教育考試機構應當建立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保留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人員的相關信息。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中記錄的信息未經法定程序,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刪除、變更。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可以依申請接受社會有關方面的查詢,并應當及時向招生學;騿挝惶峁┫嚓P信息,作為招生參考條件。”
希望考生們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衷心祝愿廣大考生身體健康、考試順利!
中南民族大學考點辦公室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2023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試承諾書.doc】已下載1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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