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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紹興文理學院 2023-05-06 相關院校:紹興文理學院
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研究生選拔質量的關鍵環(huán)節(jié)。為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研究生復試工作,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2〕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通知》(教學司〔2023〕3號)、《紹興文理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紹學院發(fā)〔2013〕1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工作原則
(一)科學選拔。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guī)范、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三)全面考查。全面考察考生的德智體等綜合素質,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考核。
(四)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五)統(tǒng)一組織。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統(tǒng)一實施。
二、組織領導
(一)紹興文理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審定《紹興文理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切實保障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安全性、科學性和公平性。
(二)招生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并報備研究生院。領導小組由學院黨政班子成員和學位點(或方向)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所在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組建復試小組、思想品德考核小組和督查小組,全面開展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1.學院按學科專業(yè)成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組長原則上由學位點或專業(yè)方向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各專業(yè)方向導師庫指導教師隨機抽簽組成。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確定本學科(專業(yè))復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內容、評分標準和程序等。每個復試小組須配備一名秘書負責記錄。
2.學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組成員不少于2人,組長由黨委(黨總支)書記或副書記擔任。
3.學院督查小組成員不少于2人,組長由二級學院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擔任。
4.學院必須高度重視復試錄取工作人員的遴選和培訓工作。參加人員必須堅持原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專業(yè)水平高,熟悉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能自始至終參加復試錄取工作。嚴格執(zhí)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認真做好復試記錄(復試過程必須全程錄像、錄音和書面記錄),提高復試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凡當年本人或有直系親屬參加碩士研究生考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
5.學院制定的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須經學院黨政聯(lián)席會議通過,報學校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方可公布實施。實施細則一經發(fā)布,必須嚴格執(zhí)行,不得擅自更改。
三、組織實施
(一)基本原則
1.考生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符合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A區(qū)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復試時加強對考生的學習成績、科研活動、工作業(yè)績以及相關技能等的考察。
3.實行差額復試,一般不低于1:1.2,生源不足的學位點可適度降低復試比例。復試名單須經研究生院審核,學院公示無異后,方可開始復試。
4.同一專業(yè)學位類別(或領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執(zhí)行相同的復試標準和分數(shù)線。
5.對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批進行復試。
6.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參考《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各門類要求,滿分500分總分降60分,單科(滿分=100分)降10分,單科(滿分>100分)降15分。滿分300分總分降35分,單科(滿分=100分)降10分,單科(滿分>100分)降15分。
(二)資格審查
各學院復試前必須對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少數(shù)民族和退伍軍人身份等信息有疑問的,可以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資格審查內容如下:
1.《紹興文理學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交學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組,作為對考生思想政治表現(xiàn)考核的必要依據之一。
2.考生報考信息、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獲國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報告。
3.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由高校教務部門頒發(fā)的經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畢業(yè)證書在入學時交驗)。
4.享受少數(shù)民族政策考生同時還需交戶籍(戶口)證明、定向就業(yè)意向書。享受少數(shù)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需為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yè)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shù)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少數(shù)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提供《入伍批準書》和服役部隊簽發(fā)的《退出現(xiàn)役證》。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xiàn)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高職)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達到國家線的考生,須提供完整的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于錄取結束后返還)。
7.同等學力考生須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yè)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員,達到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且具有所報考專業(yè)6門本科主干課程合格成績單(需有進修學校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
8.在讀有研究生學籍的考生在參加復試前,必須聯(lián)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學籍管理部門在學信網上注銷研究生學籍,否則不能參加復試。通過學籍審核的依據是:學籍學歷審核下載數(shù)據中不再提示為“在校研究生”。
9.擬錄取后一周內考生需提供體檢證明。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忌删徒诙壖椎纫陨厢t(yī)院進行體檢,我校認可復試前一個月內的體檢證明。因客觀原因無法及時體檢,需提前與招生學院聯(lián)系,延后提交體檢證明?忌撟骷僭斐扇雽W后無法正常學習、按規(guī)定予以退學等處理后果的,責任自負。
10.復試前考生必須通過資格審查并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對在復試過程中有泄露考題、作弊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三)復試方式
各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yè)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復試方式,可采用現(xiàn)場復試或網絡遠程復試,原則上同一專業(yè)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
(四)復試內容及分值
1. 復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內容包括專業(yè)知識(技能)、外語水平、綜合能力。
2. 會計專業(yè)碩士政治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復試中的思想品德考核和同等學力加試內容,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其成績計為合格與不合格。
4.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各學位點可自主確定是否加試。
5.綜合成績:初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后占綜合成績70%,復試總成績占綜合成績30%。
(五)復試程序及要求
1.各學院依據本辦法制定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提交研究生院審核后公布。
2.學院復試名單公示無異后,由學院告知考生復試時間、形式、地點、復試內容。
采用線上復試的,學院在復試前必須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確?忌诰邆溥h程視頻復試條件下再開展復試工作。對于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要提出有效的替代方案,進行技術兜底保障。切實組織工作人員進行系統(tǒng)平臺操作培訓,做好網絡遠程復試軟件平臺的調試、運行、模擬演練等相關工作。采取分批復試方式,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wěn)定。
3.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各學院要做好突發(fā)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準備,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規(guī)范管理和監(jiān)督管理。要落實好試卷的制卷、保管、保密工作,提前準備好充足的試題,對于不同批次的考生要采用題目不同、難度相當?shù)脑嚲,確保復試公平公正。考前要嚴格采用“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shù)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特別是報考專項計劃、申請加分等有關考生的身份審核。堅持并進一步完善“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管理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確保公平公正。采取現(xiàn)場復試的,要落實公共區(qū)域日常衛(wèi)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復試場所換氣和清潔消毒,并擺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采取線上復試的,要采取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過ChatGPT等AI技術作弊的有效措施。
4.由復試組秘書認真填寫《紹興文理學院研究生復試情況記錄表》。校紀委、研究生院派人對復試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四、調劑
(一)基本條件
1.達到我校招生簡章中調入專業(yè)所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A類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yī)學、中西醫(yī)結合及中醫(y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yè),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A類地區(qū)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A類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yè)和調入專業(yè)在A類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7.大學生退役士兵計劃指標只能專項專用。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A類地區(qū)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8.報考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yè),報考其他專業(yè)(含醫(y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
(二)調劑要求
1.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研究生院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及學校研究生院招生官網http://yjsc.usx.edu.cn/yzw/sy.htm及時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2.各學位點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或考生所在單位、行業(yè)、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3.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
4.調劑考生在系統(tǒng)上收到待復試(錄取)通知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具體參看學院復試細則)內確認是否參加調劑(同意錄取),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錄取資格)。
五、錄取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堅持公平競爭、公開選拔的原則;堅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則。
2.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類型,按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和非定向就業(yè)兩種類型。嚴格按照招生計劃錄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間招生計劃不得調整使用。
3.加強對貧困地區(qū)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關愛幫扶。
(二)具體要求
1.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開排序,“退役士兵計劃”考生單獨排序,排序最后如果出現(xiàn)多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情況,則按照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專業(yè)、領域或方向總成績進行排名,依次錄取。若擬錄取考生自愿放棄錄取資格或因招生計劃動態(tài)調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標,在新一輪調劑開始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錄取復試合格考生,補錄取考生如已被其他招生單位錄取的則不予錄取。
3.報考定向就業(yè)類別的考生在擬錄取前必須簽訂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書。
4.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2)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總分100分);
(3)同等學力加試不合格;
(4)體檢不合格。
(三)加分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xiàn)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4.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各學位點應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嚴格核實。
(四)信息公開
對招生計劃、招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考生成績、復試和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必須在學;驅W院網站及時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
六、聯(lián)系方式和舉報電話
研究生院:0575-88342707
郵箱:yzb@usx.edu.cn
紀檢監(jiān)察室:0575-88342357
本辦法由學校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如與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有不一致處,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紹興文理學院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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