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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河海大學 2023-10-20 相關院校:河海大學
為做好我校2024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直博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遵照教育部及江蘇省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1.堅持“以德為先、全面衡量、嚴格標準、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切實提高接收工作選拔質量。
2.進一步加強對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領導與管理,科學設計,規(guī)范程序,維護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組織管理
(一)組織形式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推免生接收工作由招生單位直接進行復試考核選拔。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由研究生院組織、學院(學部、系)具體實施。
1.學校、學院(學部、系)選派有研究生教育與管理經驗的教師和管理人員組成兩級復試巡視工作組,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實行全程監(jiān)督,對推免生接收工作進行全面、有效指導和督查。
2.學院(學部、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5-7人組成,并設秘書1名。組長由學院(學部、系)主要領導擔任,為本單位接收推免生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學院(學部、系)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學院(學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須按時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3.學院(學部、系)可根據復試人數(shù)情況和專業(yè)情況等組建若干個推免生復試專家小組,科學規(guī)范選拔復試專家,每個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專家組成,復試專家原則上應為本專業(yè)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碩士生導師及以上的人員,且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無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考本學院(學部、系)專業(yè)。每個復試小組需配備秘書若干,負責對整個復試過程的記錄和技術保障等。同一專業(yè)有多個復試小組時,應統(tǒng)一各小組的考核環(huán)節(jié)和考核標準。
(二)工作職責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上級部門文件,研究制定學校推免生接收工作辦法,審批擬錄取名單,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全面負責接收過程的公平、公正。
研究生院負責學校推免生接收辦法的起草,負責對學校接收推免生文件的解釋,負責審核學院(學部、系)報送的建議錄取名單,受理考生向學校提出的復議申請,負責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交擬錄取名單。
2.學院(學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領導、組織、協(xié)調和管理,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專家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根據本辦法制定適合學院(學部、系)學科專業(yè)特點的接收推免生工作方案和細則,明確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等。負責本學院(學部、系)接收推免生工作的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組織考生復試,并提出建議錄取考生名單。
(2)負責組建本學院(學部、系)的推免生復試專家小組,復試小組成員需隨機分配進組。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復試細則,復試小組成員須現(xiàn)場獨立署名評分,在評分前需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標準,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任何人不得改動。
(3)負責對復試教師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政策、紀律、復試內容和復試方法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確保復試工作嚴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進行,充分體現(xiàn)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保證復試質量。
(4)負責按照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要求,認真組織復試命題、保密保管等工作以及復試面試記錄等工作。命題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要簽訂《保密責任書》,遵紀守法,信守承諾,保守秘密。
(5)負責對本學院(學部、系)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凡資格審查不通過的考生,一律不得列入建議錄取名單,不得公示和上報。
(6)負責復試的考務工作,對復試進行全程錄音并錄像。負責做好復試材料的歸檔工作,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tǒng)一保管。對錄取考生的材料保留到畢業(yè)離校為止,對未錄取考生的材料保存一年。
(7)負責對本學院(學部、系)考生的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jiān)督,并對復試結果負責。當考生對復試提出質疑時,要負責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并協(xié)調處理。
(8)負責本學院(學部、系)復試組織工作,按要求做好相關工作人員安排、場地安排和設備調試等。
(三)工作程序
1.學生填報學科專業(yè)志愿。
2.各學院(學部、系)確定并通知學生參加復試。
3.申請者須向報考學院(學部、系)提交以下材料(具體提交材料的要求請按照學院(學部、系)通知進行):
(1)《河海大學2024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申請表》。
(2)大學本科階段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學生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4)如有外語水平證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請?zhí)峁┳C書或成績單復印件,原件備查。
(5)如有校級及以上獲獎證書和公開發(fā)表的學術論文等,請?zhí)峁⿵陀〖,原件備查?/p>
(6)申請直博生還需提供申請學科有關領域內具有正高級職稱專家親筆簽名的推薦書2份(格式模板請至報名系統(tǒng)下載)。
(7)各學院(學部、系)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各學院(學部、系)對申請者提交的所有材料進行審查。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須保證真實準確。
4.各學院(學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建議錄取學生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并公示。
5.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審定并公示。
三、報名條件、接收專業(yè)及計劃
(一)報名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勤奮學習,刻苦鉆研,學術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和創(chuàng)新能力。
5.獲得本科畢業(y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6.申請直博生的考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本科階段學習成績應名列專業(yè)前茅,有較強的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養(yǎng)潛質。河海大學大禹學院“本碩博”貫通式培養(yǎng)項目入選學生仍需參加各學院(學部、系)的直博生復試考核。
(二)接收專業(yè)及計劃
我校計劃接收碩士推免生2000名左右,接收人數(shù)不超過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規(guī)模的50%;計劃接收直博生120名左右,接收人數(shù)不超過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規(guī)模的20%。具體接收專業(yè)及計劃詳見我校招生專業(yè)目錄,學校重點支持國家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平臺建設、重大科研任務攻關以及“雙一流”學科建設,并將根據生源情況對招生計劃做適當調整,實際接收人數(shù)以“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全國推免服務系統(tǒng)”)確認的錄取人數(shù)為準。
四、復試方式及內容
(一)復試方式
復試考核工作具體方式以各學院(學部、系)發(fā)布的復試通知為準。
(二)復試內容
1.各專業(yè)應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從分類選拔人才的角度,科學規(guī)范地進行復試。
2.復試內容主要考核學生的外語水平、專業(yè)素養(yǎng)及研究能力與綜合素質。外語水平:重點考察考生的外語基礎、專業(yè)外語水平和外語表達與溝通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及研究能力:學術學位研究生重點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識結構、從事科研的能力和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能力;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要突出對專業(yè)知識的應用和專業(yè)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能力和職業(yè)發(fā)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查。綜合素質:重點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心理健康、社會活動、誠信以及專業(yè)契合度等方面。
3.復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其中外語水平占25%(X),專業(yè)素養(yǎng)及研究能力占55%(Y),綜合素質占20%(Z)。總成績=X+Y+Z。復試成績低于60分為復試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各學院(學部、系)可根據自身學科特色制定更加詳細的復試方案。
4.復試內容及其標準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考前要有嚴格的保密措施。復試各環(huán)節(jié)要明確賦分標準,精心設計,并在復試情況表上做好詳細記錄。復試完畢后,復試情況表由各學院(學部、系)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tǒng)一保管。
5.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五、復試日程安排
復試日程安排另行公布,具體見各學院(學部、系)復試細則及安排。
符合條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s://yz.chsi.com.cn/tm,開放時間以中國研招網公告為準),根據專業(yè)目錄報考相關專業(yè)。
學校將在“全國推免服務系統(tǒng)”中向復試通過考生發(fā)放待錄取通知,請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同意接受待錄取”(我校不再發(fā)放紙質接收函)。錄取通知書將在2024年6月左右統(tǒng)一發(fā)放。
六、錄取工作
1.各學院(學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報考志愿情況和考生的復試成績,提出各專業(yè)建議錄取名單,經研究生院初審后,向相關考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并予以公示。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建議錄取名單審核后,確定各專業(yè)擬錄取名單并予以公示。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審查
在正式發(fā)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將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并結合考核情況進行資格復審,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1)申請者提供的材料與事實不符,存在弄虛作假情況。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yè)證書,或受到處分。
(4)被本科所在學校取消推免資格。
八、信息公開
要進一步加大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透明度,嚴肅招生紀律,抵制不正之風,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環(huán)境,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聲譽。各學院(學部、系)要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推免生招生信息公開制度,準確、規(guī)范地公開復試細則、建議錄取名單等相關信息,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九、其他
1.支教團等專項計劃的接收工作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執(zhí)行。
2.研究生培養(yǎng)實行彈性學制。攻讀直博生的標準學制為5年,學習年限最短不少于4年,最長不超過8年。攻讀學術學位碩士的標準學制為3年,攻讀專業(yè)學位碩士的標準學制為2年或3年,學習年限最短不少于2年,最長不超過5年。具體可查詢學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簡章。
3.學校按照國家和江蘇省的規(guī)定根據物價部門批準或備案標準收取學費。
4.學校設立國家助學金、學業(yè)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專項獎學金、“三助”崗位津貼、國家助學貸款等多元獎助體系,實行動態(tài)管理。具體按照相應年級所對應的獎助學金管理辦法文件執(zhí)行。
5.錄取為我校推薦免試研究生第一年享受一等學業(yè)獎學金。
6.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guī)則,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承諾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實守信。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對所涉及的單位和工作人員按國家有關條例處理。
7.復試屬于國家級考試,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保密管理規(guī)定,任何人員和機構(學校授權除外)不得對復試過程錄音、錄像、拍照、截屏或者網絡直播,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否則將依據相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8.各學院(學部、系)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本學院(學部、系)教職工如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動向本單位報備。對未按規(guī)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學校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9.各學院(學部、系)要及時公布舉報電話、電子信箱、通訊地址等信息,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確保推免生接收工作規(guī)范透明,增強招生錄取工作公信力。
10.學校接收推免生工作投訴舉報電話:025-83786303(學校研招辦),025-83786255(學校紀委辦)。
十、本辦法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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