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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沈陽航空航天大學 2024-10-06 相關院校:沈陽航空航天大學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健全和完善碩士研究生招生多元錄取機制,根據教育部有關推免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及《沈陽航空航天大學2025年接收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招生章程》、《沈陽航空航天大學接收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學院推免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接收推免生實施細則,具體組織本單位接收推免生的各項復試考核錄取工作。
二、接收條件和程序
1.接收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3)獲得2025年推免生資格。
2.接收工作程序:
(1)網上報名。符合接收條件的推免生必須通過“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進行報名,在9月28日-10月20日期間登錄“推免服務系統(tǒng)”(以系統(tǒng)最終開放時間為準),注冊個人基本信息、填報申請我校的志愿。
(2)資格審查。學院通過“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對報考的推免生進行實時的資格審查。
(3)復試通知。通過資格審查者,學院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中向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
(4)復試考核。申請人按照《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5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細則》提交相關佐證材料,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根據實施細則進行成績評定和總成績計算。
復試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接收。
(5)確定擬錄取名單。學院推免工作小組根據復試考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考核相關材料及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
(6)擬錄取通知。經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學院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中向考生發(fā)出待錄取通知,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推免服務系統(tǒng)接受確認待錄取通知。
(7)擬錄取名單公示。研究生院公示接受待錄取通知的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要求上報擬錄取數據信息,并組織考生辦理相關錄取手續(xù)。
3.復試需提交的材料
(1)《沈陽航空航天大學202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申請表》。
(2)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學習成績單。
(3)本人學生證、身份證及各類榮譽證書、等級考試證書、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等個人成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4.獎助政策
被我校接收的碩士推免生在基本學制內免除學費和住宿費,并享受研究生其他獎助政策。
5.其它
(1)已接收的推免生放棄擬錄取資格的,個人須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同意后,于2025年3月25日前到研究生院辦理取消擬錄取資格手續(xù)。
(2)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不得再報考其他學校,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統(tǒng)考和聯考。
(3)取得擬錄取資格后,如有《沈陽航空航天大學接收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中第十四條情況之一,取消擬錄取資格。
本細則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項,按照國家有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聯系電話:024-89724198
聯系人:勾老師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4年9月24日
附件【010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5年接收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細則.docx】已下載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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