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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中國考研網 2015-03-20 相關院校:北京工商大學
根據“2015年北京市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務工作培訓會議”精神以及《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考試院—京考研招[2015]號等文件的要求,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環(huán)節(jié)。
2015年我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改革發(fā)展綱要要求,堅持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為核心,進一步加強復試工作;積極支持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發(fā)展,繼續(xù)推動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和優(yōu)化;健全監(jiān)督機制,繼續(xù)完善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堅決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要求:
1.復試、錄取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選拔,確保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2.復試、錄取過程堅持政策透明、程序規(guī)范、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的原則;
3.堅持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的原則。
二、組織管理
1.制訂并公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研究生部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協(xié)調工作,在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制定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并按要求提前在學校校園網上公布。具體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承擔。
2.組建復試錄取工作小組、遴選培訓工作人員
各學院須成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復試(專業(yè)筆試和面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學院;領導小組組長可由院長或負責研究生教學的主管領導擔任,院長為復試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副院長為直接負責人,并對該學院的復試結果負責。
各學院須確定專人負責教育部專屬的研究生錄取調劑系統(tǒng),做好本學院考生信息的管理工作;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應組織成立若干復試小組,負責組織本學院復試考生的專業(yè)筆試的命題和考試工作,確定考生面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和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各復試小組應由至少5名教師組成,并設立組長1名,須遴選工作負責的教師參與復試工作,并對復試教師進修必要的業(yè)務培訓;復試小組成員要嚴謹求實、辦事公正、無直系親屬報考。
三、信息公開
各學院須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在復試、錄取階段,須將復試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各專業(yè)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等重要信息在學院網站上進行公布,并在學院公告欄公示。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部)統(tǒng)一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四、復試前準備工作
1.復試分數線
各學院在不低于教育部復試分數線的基礎上,確定本學院各專業(yè)復試分數線。我校全面實施差額復試,原則上各專業(yè)的復試比例不低于1:1.2,特殊情況下經研究生部批準后可適度調整復試比例。各學院的復試分數線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批準后公布。
2.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復試前必須進行考生報考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各學院組織進行,要查驗復試考生的“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交驗學生證,入學時交驗畢業(yè)證書)和有效身份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單位應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4月底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上報。
具體要求詳見“北京工商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資格審查通知”。
五、復試形式
復試由筆試和面試(可含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兩部分組成。
1.專業(yè)筆試: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筆試滿分為100分。專業(yè)筆試須在配有監(jiān)控探頭的教室進行,并進行全程錄像,并妥存?zhèn)洳椤?/font>
注意事項:復試試題及其標準答案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務必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規(guī)范操作,所有接觸復試試題及答案的人員(包括命題人員和管理人員)均須簽訂保密責任書,做好保密工作,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科學、有效。
2.面試: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素質、綜合素質及外語口語及聽力等,總分100分。面試須在配有監(jiān)控探頭的教室進行,并進行全程錄像,并妥存?zhèn)洳;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各復試小組須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存?zhèn)洳;參加面試的教師須獨立評分,避免在面試過程中做引導性、提示性的發(fā)言;同一學科(專業(yè))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一致。
各學院要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素養(yǎng)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yè)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要充分發(fā)揮和規(guī)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進一步明確導師群體的學術權力和責任,提高導師群體科學規(guī)范選拔人才的能力,不斷提高人才選拔質量。
條件許可的學院可單獨組織對考生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兩個專業(yè)在面試中須加入思想政治理論的內容,該成績須計入面試成績。
3.同等學力加試:同等學力考生除上述復試外還需加試2門所報考專業(yè)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試題及答案均為國家機密。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100分。
4.復試成績計算公式為:復試成績=專業(yè)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六、錄取
1.考生的錄取以最終成績?yōu)闇,按?ldquo;各專業(yè)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優(yōu)先調劑報考本校的一志愿考生,同一批次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的原則進行錄取?忌罱K成績?yōu)榻y(tǒng)考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的加權和。
最終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考試成績有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錄取。
2.復試結束后,各學院須將復試成績及擬錄取與否及時通知考生,并將復試成績在學院網站上進行公布,同時做好未通過復試的考生的解釋工作。
3.推免生的復試工作已在確定其推免生資格時完成,故推免生不再參加此次復試。
4.我校不開展破格復試錄取工作。
七、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復試及錄取工作須嚴格實施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
1.實行全程監(jiān)督制度(監(jiān)督電話010-82837217,010-68984687,010-68987086)。學校紀委、監(jiān)察部門將參與復試過程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的監(jiān)督;復試過程中的筆試和面試均須在按照有監(jiān)控攝像頭的教室內進行,并確保全程錄像,對復試全程進行監(jiān)督。
2.實行巡視制度。學校將安排有關工作人員到復試現場進行巡視,加強監(jiān)管。
3.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須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及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部相關文件精神,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4.為及時處理復試中出現的爭議,在公布相關信息時,要保證考生申訴、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各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本學院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當參加復試未被錄取的考生提出質疑時,各學院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
附件1:北京工商大學2015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doc
附件2:北京工商大學2015年接收調劑專業(yè)及政策.doc
附件3:北京工商大學關于碩士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的通知.doc
附件8:北京工商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調劑流程(1).doc
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部
201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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