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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0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9〕105號)、《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關于調整充實卓越中學教師培養(yǎng)計劃實施院校的通知》(教師司函〔2017〕49號),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推免工作原則
1.堅持以德為先、科學選拔、全面考查。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錄取;加強對學生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和專業(yè)素質能力的考核、注重學生在學期間的過程性評價。
2.堅持客觀評價。選拔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3.堅持公平公正。嚴肅工作紀律,明確推薦標準,信息公開,接受監(jiān)督,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4.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利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 (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按照“積極引導、以人為本”的原則,充分做好推免報名工作,切實提高服務水平。
5.堅持回避原則。凡有親屬參加選拔的人員,一律回避。
二、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等相關校領導任副組長的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研究生處、教務處、學生處、團委、教師代表組成。小組負責對全校推免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制訂學校推免工作辦法,組織和指導全校推免考生資格審查、外語考試等工作,監(jiān)督和檢查培養(yǎng)單位推免各環(huán)節(jié)工作的實施情況。學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推免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聯(lián)絡事宜。
2.各學院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成立由學院有關負責人和教師代表組成的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學院推免細則的制定,監(jiān)督和指導本學院推免各環(huán)節(jié)工作。
三、申請推免生基本條件
1.納入國家教育部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yōu)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能力。前三年平均學分績點須排在同專業(yè)前20%,報名不足的專業(yè)可擴大至30%,但需推薦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同意。
在校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學生學習成績排名可放寬到50%。
申請“研究生支教團”學生的學習成績和綜合測評成績須排在同專業(yè)前50%。
本科學習期間,在國際比賽(國際比賽只限全國大學生體育協(xié)會、國家體育總局派出參賽,不含邀請賽)或全運會、全國頂級聯(lián)賽、全國錦標賽、全國學生運動會等全國比賽取得(羽毛球、乒乓球、射箭、足球、籃球等項目)前8名(集體項目須為絕對主力)和在省運會、省學生運動會等比賽中獲得以上項目冠軍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在符合“三、申請推免生基本條件”前兩條且在校期間各科成績均及格的前提下,經本人申請、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對競賽性質、獎項等級和獎勵內容進行審核確認,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可適當放寬學分績點排名,但需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說明報告,由領導小組決定。其獲獎證書等有關說明材料需在學院公示。
4.推免生需達到學校外語成績最低控制線。為保證推免生質量,學校將組織一次外語考試,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但達不到學校最低控制線者不予推薦。
5.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6.品行表現(xiàn)優(yōu)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7.申請“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 專項推免計劃的學生除滿足申請推免生基本條件外,還需滿足各相關計劃實施文件的要求。
四、名額分配
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推薦計劃,各學院的推免生基本計劃分別為各學院2020屆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yè)生人數(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的2.5%,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學生,支持卓越人才培養(yǎng),加大馬克思主義理論人才的培養(yǎng)力度,學校統(tǒng)籌部分計劃用于高層次學科、博士點學科及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的人才選拔。
各學院應充分考慮各學科專業(yè)的差異,可在本學院各專業(yè)間統(tǒng)籌考慮計劃分配方案,要避免簡單以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人數比例來安排使用推免名額。
為保證有充足的替補生源,學院推薦時可按學校下達的推免計劃的120%進行擬推薦。
按照《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關于調整充實卓越中學教師培養(yǎng)計劃實施院校的通知》(教師司函〔2017〕49號)要求,學校統(tǒng)籌本年度推免計劃,單列30名計劃用于從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英語(師范)、漢語言文學(師范)、歷史學(師范)、思想政治教育(師范)、物理學(師范)、化學(師范)、生物科學(師范)和地理科學(師范)9個專業(yè)推薦優(yōu)秀生源免試攻讀全日制教育碩士研究生,通過本科與全日制教育碩士研究生階段有機銜接的培養(yǎng)模式,培養(yǎng)能夠適應和引領中學教育改革發(fā)展的未來優(yōu)秀教師。
五、推薦組織要求
在本辦法的基礎上,各學院根據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學院推免工作細則。在滿足申請推免生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學院還可以根據本專業(yè)特點和學生在校期間的綜合表現(xiàn)組織專業(yè)考核,考核要考慮到學生參加各類志愿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等表現(xiàn)。
在各類成績基礎上,學院計算出推免生的綜合成績和綜合名次,其中學分績點成績在綜合成績中所占比重不能少于70%(體育獲獎類推免生不受此條件限制)。各學院須在本單位推免工作細則中明確各類成績在綜合成績中所占比重。
六、推薦工作程序
1.學院公示本單位推免工作細則和各專業(yè)前三年平均學分績點排名。
計算平均學分績點的課程范疇。在體育成績及格的前提下選擇以下課程模塊進行計算:(1)師范類學生計算在內的課程包括教育教學理論課程、政治英語類課程、專業(yè)基礎課(專業(yè)必修課)和專業(yè)方向限選課;(2)非師范類學生計算在內的課程包括政治英語類課程、專業(yè)基礎課(專業(yè)必修課)和專業(yè)方向限選課。
各學院如有不同于學校平均學分績點計算要求的,需在本單位推免工作細則中說明,并提前報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公布實行。
2.學院組織符合推免生基本條件的學生報名申請。
3.學院對報名學生資格進行審核,根據本單位推免工作細則,通過專業(yè)考核等程序,根據各類成績在綜合成績中所占比重,確定綜合成績排名。
4.學院按綜合成績排名確定擬推免學生名單,擬推免學生名單須公示3天。學院將平均學分績點在推薦范圍內而未被推薦上的學生及原因匯總到《曲阜師范大學符合推薦條件學生平均學分績點排序表》(附件3)中,主動放棄推免資格的學生,本人要簽字確認。
5.學院將擬推免學生匯總到《曲阜師范大學推薦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生基本情況表》(附件2)中,并報送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6.學校統(tǒng)一組織外語考試并劃定最低控制線,根據最低控制線、學院推薦順序和推薦名額確定最終的推免生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報上級部門審核備案。
7.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注冊報名。
七、日程安排
1.9月11日前,學院公示本單位推免工作細則和各專業(yè)前三年平均學分績點排名。
2.9月11日,學院組織符合推免生基本條件的學生報名申請。
3.9月12—16日,學院對報名學生資格進行審核、選拔考核、確定綜合成績排名并公示。
4.9月17日,學院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報送擬推免學生名單。
5.9月18日下午,學校外語考試。
6.9月20日,學校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推免生名單,并進行公示。
7.9月21日,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上報推免生名單。
8.9月22日,通過上級部門審核的推免生網上注冊。
9.9月28日,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登錄“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注冊報名。
八、提交材料
1.9月11日,各學院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本單位推免工作細則,細則需由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并加蓋公章,細則中包括但不限于學院推免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平均學分績點計算辦法、是否擴大學分績點排名比例、是否有體育獲獎類推免生(需同時提供本人證明和學院審核材料)、是否組織專業(yè)考核、各類成績在綜合成績中所占比重等內容。
2. 9月17日上午12:00前,各學院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擬推免生公示的書面材料、附件2(按推免生的綜合排名排序)、附件3(分專業(yè)填寫),所提交的材料均需由學院推免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并加蓋公章,同時將附件2和附件3的電子版發(fā)至信箱:qfnuyzb@126.com。
九、其他
1.研究生支教團由學校團委組織推薦,為定向推薦,所有支教團推免生均需推薦到我校相關研究生專業(yè)就讀。
2.“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專項推免計劃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3.教育部下達推免名額時不再區(qū)分學術學位和專業(yè)學位。
4.推免生推薦、接收錄取工作在時間上分為互不交叉的兩個階段。推薦工作統(tǒng)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結束,9月28日啟動接收錄取工作,接收錄取工作統(tǒng)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結束。
5.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作為推免工作統(tǒng)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tǒng),推免生資格審核確認、目錄查詢、信息注冊、報考備案、上傳照片、繳費、填報志愿、接收復試和待錄取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推免生(含推免碩士生和直博生)不再領取校驗碼、登記表,最終推免生錄取名單以“推免服務系統(tǒng)”備案信息為準,未經公示和備案的推免生錄取名單一律無效。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的推免生不得再參加2020年碩士研究生的報名和考試,一經發(fā)現(xiàn),將取消其推薦免試資格。
6.推免生工作關系學生的切身利益,直接影響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質量和聲譽。各學院要嚴格按本辦法和各學院推免工作細則要求,認真做好推免生資格審核工作。對工作過程中違反規(guī)定或徇私舞弊的單位或個人,學校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
7.如學院實際推薦名額達不到學校分配名額,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推薦情況調劑給申請人數較多的學院。
8.為保證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學校設立舉報電話:0537-4455662,0537-4455327。
9.未盡事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聯(lián)系人:劉憲偉,聯(lián)系電話:0537-4455327。
學校推薦免試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張洪海
副組長:夏云杰 胡欽曉
成 員(以姓氏筆畫為序):
朱萬誠 劉金星 李兆祥 宋國棟 張洪海 胡欽曉 姜美穎 夏云杰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李兆祥任辦公室主任,劉憲偉任辦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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