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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9〕105號),為切實做好我校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下稱推免生)招生工作,現(xiàn)將接收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學校成立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推免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方針、政策、規(guī)定和辦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全面負責學校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統(tǒng)籌協(xié)調招生計劃;制定我校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對各學院復試現(xiàn)場進行巡視。
學校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鄒坤
成 員:
鄒永亮 董方敏 張國棟 吳淑嫻 武建斌 鄒榜貴 王虹敏 余東山
學校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若干工作組:
(1)督查組:負責對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檢查;嚴肅招生工作紀律,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受理有關申訴,及時調查并給予回復。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平穩(wěn)有序,公平公正。
組長:武建斌
成員:馮世斌 趙 琦 方紅萍
(2)資格審核組:負責對擬錄取考生學籍學歷信息、報考資格進行全面復核。
組長:吳淑嫻
成員:葉 芳 張嘯塵
(3)巡視組:負責對各學院復試現(xiàn)場進行巡視。
組長:鄒坤
成員:研究生院全體人員
2.學院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各學院成立由學院相關領導擔任組長,各招生學科帶頭人擔任成員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學院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學院推免生復試和錄取的領導、組織、協(xié)調和管理,根據(jù)國家要求和學校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學院復試方案、內容和程序,在規(guī)定時間內組織考生復試,并根據(jù)復試專家小組意見確定擬錄取名單;負責對復試專家小組的成員進行全面培訓,確保復試嚴格按照要求進行,保證復試質量。
學院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
(1)資格審核組
各學院應成立資格審核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逐一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核身份,通過教育部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核實學籍。
(2)復試專家小組
學院復試專家小組按一級學科組建,由責任心強、教學經(jīng)驗豐富、外語水平較高并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復試小組專家成員不少于5人,組長應由學科帶頭人擔任。復試人數(shù)較多的學科可成立多個復試專家小組。復試專家小組在學院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根據(jù)本學院制定的復試實施細則對考生進行復試,確定復試結果。
二、推免服務系統(tǒng)操作流程(9月6日已經(jīng)開通)
1.研究生院根據(jù)教育部日程安排上報推薦辦法、推免生資格名單、接收推免生章程(工作辦法)、推免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和擬錄取名單等。
2.審核通過的推免生,必須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http://yz.chsi.com.cn/tm推免服務系統(tǒng),9月15日開始可查詢招生單位推免生章程(工作辦法)和專業(yè)目錄,9月28日開始可填報志愿、確認復試、支付報名費(190元/人)等。10月25日系統(tǒng)關閉。
3.招生學院根據(jù)本院接收計劃,發(fā)送復試通知,推免生確認復試通知。
4.復試結束后,招生學院根據(jù)本院擬接收名單向推免生發(fā)擬錄取通知,推免生確認擬錄取通知。
三、復試
(一)復試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2.加強復試環(huán)節(jié),樹立科學的復試理念,強化研究生導師群體在復試中的權力和責任,著力開展對研究生復試專家的培訓工作,提高其選拔評價能力,全面提高復試工作質量。
3.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和相關規(guī)定,嚴肅招生紀律,加強自律,堅持公平、公正,維護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良好信譽和國家研究生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制度的公信力。
(二)復試方式和內容
復試方式為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復試內容如下
1.專業(yè)素質:考生掌握本學科及相關學科理論知識情況,利用所學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學術研究興趣、創(chuàng)新意識、創(chuàng)新能力等;
2.綜合素質:社會實踐能力(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和外語水平(主要考察考生運用外語知識進行聽、說、讀及交流的能力);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察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的內容;
4.加試:跨專業(yè)學生復試時是否加試由學院自主確定,并在復試實施細則中說明。
(三)復試安排
1.復試時間:具體時間由各學院自行安排詳情見學院復試實施細則。10月18日前學院完成復試并上報擬錄取名單。
2.繳納復試費
復試費100元/人,確認接受復試通知的推免生請登錄http://jwc.ctgu.edu.cn/netbank/index.htm網(wǎng)上繳費,只支持農行儲蓄卡支付,需自行保留繳費成功的截圖圖片作為憑證,復試時需提交學院審核。
3.體檢
體檢方式任選其一:
①復試前或復試期間自行選擇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并將體檢報告(體檢結果距離復試時間不得超過半年)在復試前上交申請的學院(原件或復印件均可)。學院需將所有上交的體檢報告復印件以學院為單位在10月18日之前上交給校醫(yī)院三樓保健科。
②10月8日-12日參加三峽大學校醫(yī)院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需空腹);體檢繳費為153.2元/人,只支持現(xiàn)金或銀行儲蓄卡繳費,不受理微信或支付寶繳費。
4.學院資格審核
推免生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加蓋公章的本科階段成績單、有效的體檢報告或加蓋校醫(yī)院公章的體檢繳費單、復試費繳費憑證等相關材料到學院進行資格審核。各學院需嚴格核查。
5.學院復試
復試需在有視頻監(jiān)控的教室進行,實行全程錄音錄像和監(jiān)督(學院自備錄音筆),且復試過程須錄制存盤?忌ㄟ^學院資格審核后,在學院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復試。
復試前,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要對導師進行培訓,如招生政策、選人標準及方法等,要充分發(fā)揮和有效規(guī)范導師群體的作用。同時,必須成立學院督查組,加強復試錄取工作全過程的巡視督查(要有督查記錄),對不符合國家政策的做法及時糾正。
四、錄取
1.錄取辦法
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本次參加復試考生的復試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yōu)錄取。
推免復試后最終形成一個總成績,采取百分制,各招生學院須在推免復試實施細則中明確成績構成,并報研究生院備案。復試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錄取總成績,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各學院各專業(yè)擬接收推免生人數(shù)原則上不超過本專業(yè)所有招生人數(shù)的50%。若有超過的學院需提出申請,研究生院將根據(jù)全校推免生接收的整體情況進行調劑。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我校將不予錄取或錄取資格無效: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②復試成績不合格;
③體檢不合格;
④2020年入學之日前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
⑤提供虛假信息,存在違規(guī)違紀;
⑥未通過“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yz.chsi.com.cn/tm)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確認推免接受待錄取結果。
4. 學費及獎助學金
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及獎助學金的發(fā)放標準均按學校有關部門文件執(zhí)行(參閱《三峽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三峽大學2020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工作辦法》)。
五、信息公開
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認真做好對公開信息的審定核準和咨詢解釋工作。
1.研究生院公布信息
(1)復試前,研究生院公布學校接收推免生的工作辦法及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2)復試全部結束后,匯總擬接收推免生名單并公示(含復試成績及排名),擬接收名單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3)公布舉報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guī)事件及處理結果。
2.各招生學院公布信息
(1)復試前,公布本招生學院接收推免生的復試實施細則和可參加復試的具備推免資格的考生名單。
(2)復試結束后,學院公示復試成績和復試結果(含考生姓名、復試總成績和排名情況等)。
3.考生申訴渠道。各招生學院在復試成績公布三日內接受考生復查,復查結果由學院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對復查結果仍有異議,由學院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報學校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核。
學校舉報投訴電話:0717-6393833(紀委)6392638(研究生院)
舉報郵箱:jwjcc@ctgu.edu.cn
三峽大學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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