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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湖北省關于疫情防控的部署和《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關于做好2021年湖北省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鄂招辦[2021]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現制定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我校2021年復試方式為現場復試,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堅持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勿濫;在保證人才培養(yǎng)質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顧國家需求和學科發(fā)展等方面的需要。
復試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guī)范、操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做到一崗多控、多崗監(jiān)督。
二、強化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制訂學校有關復試錄取工作制度和辦法,審定復試分數線并公開發(fā)布。
研究生處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協(xié)調、組織和最終錄取名單公示,負責考生數據審核和收集及統(tǒng)計各類信息,協(xié)調落實相關學院、附屬醫(yī)院(以下簡稱考核單位)等。負責制定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預案、網絡輿情監(jiān)控方案,負責組建監(jiān)察組,監(jiān)督檢查本單位落實各級復試工作制度情況,參與巡察復試現場情況,監(jiān)督信息公開公示情況,受理、調查并處理考生申訴和質詢。
各考核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本單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實施,審定復試細則,組建復試小組,細化復試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評工作。復試小組每組設組長1人,成員不少于5人以及秘書1人,原則上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擔任。
各考核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為直接責任人,各復試小組組長和成員是該組復試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各級責任人要親自把關、親自協(xié)調、親自督查,慎而又慎、細而又細、實而又實,切實做好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各考核單位復試領導小組要制定相應預案,及時處理并妥善解決復試過程中的突發(fā)情況,在復試過程中要全程巡視各小組面試情況并做好相應記錄。
各復試小組組長要認真履行組長責任,各復試組成員要認真履行復試專家的義務,認真對待每一名復試考生。各復試小組秘書要認真做好復試的流程管理、數據記錄和整理等工作。
三、招生計劃與復試分數線
單科復試分數線參照國家分數線,總分復試分數線按不同專業(yè)類別在國家分數線的基礎上,執(zhí)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各個專業(yè)的復試分數線,生源充足的學科或專業(yè),按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計劃錄取人數的120%確定入圍復試的考生名單(上線生源不足的除外),“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與復試線按國家有關文件執(zhí)行。
四、復試
各招生單位應按照研究生處的要求統(tǒng)一制定復試工作細則,細則中應包括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編號、考生姓名、報考專業(yè)類型、初試各科成績和總分等信息),復試內容、形式及具體安排,錄取原則等具體內容。招生單位復試細則經研究生處審核后,在復試前通過、研究生處網站及招生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
根據《湖北中醫(y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基本規(guī)范》(試行),考核單位要依據規(guī)范要求,遴選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對所有參與復試工作的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要充分發(fā)揮導師作用、規(guī)范導師行為,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復試全程錄音錄像資料,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等材料要集中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一)復試方案:由各招生考核工作單位制定,報研究生處審核后統(tǒng)一公布。
(二)資格審查:考生參加復試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持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有疑問考生須持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籍有疑問考生須持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準考證和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接受資格審查。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須提交本人《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準予復試?忌话磿r報到和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錄取資格。
(三)復試內容:
復試包含以下內容,具體內容由招生考核工作單位在其復試工作方案中規(guī)定:
1、專業(yè)課筆試:筆試由各招生學院、附屬醫(yī)院組織完成。學術學位型研究生側重學術基礎、知識結構、動手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的考察,專業(yè)學位型研究生側重職業(yè)素質及實踐技能考核。
筆試內容:依據湖北中醫(yī)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專業(yè)課復試筆試科目進行,由校內各相關學院和附屬醫(yī)院統(tǒng)一組織進行。筆試總分為60分,36分為及格,不及格不予錄取。
2、綜合面試:
考生面試:綜合面試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素質、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外國語能力、實踐能力、心理健康狀況等,滿分為40分,24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錄取。綜合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面試時各考核單位必須采取“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面試試題”。
3、同等學力考生、以本科結業(yè)生、高職高專畢業(yè)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加試(筆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每科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不及格不予錄取。
各項復試成績評定后向考生公布,并及時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公示。
(四)復試組織實施
由各招生考核工作單位制定具體復試方案并組織實施。
具體復試工作方案包括:①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小組名單; ②考試(考核)的具體時間、地點、主要內容(如科目等)及分值比重;③復試程序安排;④其他有關事項;⑤復試考生名單。
復試嚴格按照復試方案和程序進行,復試結束后,各復試考核單位根據考生復試結果給出錄取建議。
(五)復試費用100元/人。
五、調劑
(一)工作流程
1、調劑信息發(fā)布
(1)學校結合年度招生計劃及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統(tǒng)一測算,通過研招網、研究生處官網、微信公眾號統(tǒng)一發(fā)布碩士生調劑信息。
(2)我校碩士生調劑工作于 2021 年3月29日開始,有關專業(yè)具體缺額信息、調劑時間、調劑要求以公布的調劑信息為準,相關工作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
2、接收條件
(1)申請調劑的考生必須滿足教育部調劑的基本要求和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各專業(yè)基本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達到申請調入我校相關專業(yè)的復試分數線。
(2)不接受第一志愿擬錄取考生因其他原因申請校內專業(yè)的調劑。
(3)各專業(yè)具體調劑要求詳見調劑通知。
3、志愿填報
(1)調劑考生于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內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 進行調劑志愿填報。
(2)申請調劑到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報我校一個志愿, 同時填報我校多個志愿的考生,將視為服從學校任一調劑志愿。
(3)我校通過調劑系統(tǒng)向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考生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調劑系統(tǒng)予以確認,超時不確認的視為放棄調劑。
(4)我校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開放不少于 12 小時,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 36 小時。
4、調劑考生選拔與復試
(1)調劑考生選拔于我校規(guī)定的調劑志愿填報時間結束 后 24 小時內進行。
(2)調劑生選拔根據調劑志愿填報專業(yè)(研究方向)按初試統(tǒng)考科目及自命題科目成績進行排序。
(3)選拔人數參考分專業(yè)(研究方向)缺額人數確定,調劑考生復試比例不高于缺額人數的200%。
(4)對于達到選拔標準的調劑生,我校將統(tǒng)一發(fā)放復試通知,調劑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接收復試通知即獲得復試資格, 逾期不確認者視為放棄復試資格,未達到選拔標準的調劑生,我校將統(tǒng)一解鎖調劑志愿。
五、錄取
(一)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按照考生總成績進行排序擇優(yōu)確定錄取名單。各專業(yè)的調劑考生與我校一志愿考生復試分開排名,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二)考生總成績中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總分500分)×60%+復試成績總分(總分100分)×5×40%。
(三)我校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破格錄取。
(四)考生選導師工作安排在錄取后進行,相關要求與程序另行制定并公布。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并在網上公示。
(七)根據教育部、衛(wèi)生部、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標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八)學費及獎助學金:
根據鄂價費規(guī)〔2014〕11號文件,我校學術學位型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專業(yè)學位型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10000元/年。學費收取標準以政府有關部門審批文件為準。
研究生獎助學金相關政策按照《湖北中醫(yī)藥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執(zhí)行。
六、疫情防控
各招生單位嚴格落實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要求,確保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工作安全到位,確保所有考生應考盡考。
1.提前開展體溫監(jiān)測。提供考前14天日常體溫記錄,并簽訂《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試承諾書》(附件1)。
2.考試當天,考生憑本人準考證、“湖北健康碼”或“綠色行程卡”和《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試承諾書》入校。
3.考生入校必須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測量,體溫低于37.3℃方可參加現場復試。
七、工作日程
1.3月下旬,各復試考核工作單位確定復試方案并公布。
2.3月下旬至4月上旬,招生考核單位組織復試。
3.4月中旬,確定擬錄取名單,辦理相關手續(xù)。
4.4月-5月,完成調檔、政審、簽訂定向協(xié)議等。
5.6月-7月,發(fā)出錄取通知書。
八、監(jiān)督、咨詢與申訴
(一)監(jiān)督
1.招生信息公開。招生計劃、復試和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名單、咨詢與申訴渠道等通過校園網、“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和湖北省招生信息網進行公開。
2.復試過程可回查。各招生考核單位對復試全程進行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資料交研招辦備查,要做到復試全程可回查。
3.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和錄取工作全面負責,實行逐級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體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程序規(guī)定,遵守招生紀律。
4.校領導巡視制度。成立以校領導為組長的巡視組,對復試進行巡視。
(二)咨詢與申訴
各招生考核工作單位聯系方式請查看各單位復試方案?忌捌渌嚓P人員對復試或錄取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復試或錄取結果公布之后的三天內提出申訴和投訴。申訴處理結果及時告知考生本人。對重大違規(guī)事件及處理結果進行公開。
申訴電話:027-6889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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