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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上級部門有關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復試工作的科學性和規(guī)范性,完善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的選拔機制,不斷提高人才選拔質量,促進我校研究生教育事業(yè)健康持續(xù)協(xié)調發(fā)展,特制訂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堅持選拔具有突出創(chuàng)新能力及潛力、具有特殊學術專長人才的原則;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
二、組織管理
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為了更好地開展工作,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防疫工作領導小組、突發(fā)事件處置領導小組和紀律監(jiān)督檢查小組。
各招生單位根據(jù)工作需要,各單位同時成立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復試紀律監(jiān)督檢查小組、防疫工作小組、分專業(yè)復試小組、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品質及心理健康考核小組、技術保障小組等。各工作小組要統(tǒng)籌安排,分工協(xié)作,確保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
各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組長對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全面負責。各單位應加強參與復試錄取工作人員的選聘、培訓等工作;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強化參與工作人員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不斷優(yōu)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務質量。
三、復試要求與程序
(一)復試分數(shù)線確定原則
1.第一志愿普通考生復試分數(shù)線確定原則
依據(jù)教育部下達我校的碩士招生計劃,各單位可結合各招生專業(yè)初試成績分布、上線生源情況,對本單位相應專業(yè)招生計劃進行調整。計劃調整方案報學校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各專業(yè)按照不低于招生計劃數(shù)120%的差額復試比例確定復試分數(shù)線(包括總分及單科分數(shù)線),各專業(yè)復試分數(shù)線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后統(tǒng)一對外公布。
2.單獨考試、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復試分數(shù)線的確定原則
學校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單獨考試、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人數(shù)、報考相應專業(yè)的國家線和生源質量確定復試分數(shù)線。按照參加復試人數(shù)分配各專業(yè)招生計劃。進入復試的人員實行差額復試,差額復試比例不低于120%。為支持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基礎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向教育碩士傾斜。
3.調劑考生復試分數(shù)線確定原則
各招生單位根據(jù)國家文件精神以及《陜西師范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可擇優(yōu)遴選部分調劑考生參加復試,調劑復試名單由各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確定。調劑復試相關要求參照一志愿考生復試要求,差額復試比例應高于一志愿考生差額復試比例。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達到我校相應專業(yè)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分數(shù)線。
(二)復試資格審核
復試前,各招生單位要對擬參加復試考生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復試時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shù)據(jù)比對)等方式,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未能通過學籍學歷校驗的,須在復試前將教育部認證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發(fā)送給復試單位研究生秘書。
(三)復試內(nèi)容和形式
各招生單位應成立分專業(yè)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不少于5人,小組成員須現(xiàn)場獨立評分,復試小組組長對復試成績負責。各復試小組應嚴格遵守《陜西師范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小組工作規(guī)范》,強化研究生復試小組在復試中的責任和權利,并接受學校監(jiān)督。
1.復試內(nèi)容主要包括三部分:
(1)綜合素質考核及心理健康測評,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2)專業(yè)綜合面試,總分150分(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綜合情況面試總分1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考核50分,專業(yè)知識考核100分);(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總分50分。
①綜合素質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本專業(yè)之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情況、事業(yè)心和責任感、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被列在第一位;心理健康測評主要考察心理素質及性格、意志狀況等。
②外語類專業(yè)考生須參加第二外國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③報考學術型研究生的考生,各單位加強對其專業(yè)能力、能力傾向、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
④報考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考生,各單位要突出對專業(yè)知識的應用和職業(yè)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jīng)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yè)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⑤同等學力考生(包括成人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還須加試涵蓋本專業(yè)本科階段兩門主干課程的考試(筆試,滿分100分,考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各單位可根據(jù)學科情況,增加筆試或其它技能或水平測試環(huán)節(jié),增加的測試環(huán)節(jié)要在本單位的復試工作方案中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復試內(nèi)容和形式與上述要求有差異的,要書面向學校申報,經(jīng)學校批準后方可實施。
2.復試形式
本年度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網(wǎng)絡遠程視頻復試。復試工作由各招生單位負責,具體形式和要求見各單位復試工作方案。面試應全面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素養(yǎng),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對復試內(nèi)容有特別要求的招生單位應按照招生簡章所公布的內(nèi)容及要求進行。
各招生單位應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建立“三隨機”(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工作機制。復試試題及評分標準在啟用前和復試過程中屬于機密材料,各單位在命題后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復試工作結束后,評分記錄和復試過程影像資料要交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四)復試成績
1.專業(yè)綜合面試滿分150分,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50分;復試環(huán)節(jié)中包含筆試的,筆試滿分150分。各單位根據(jù)學科情況,增加的測試環(huán)節(jié),總分由各單位確定。
2.復試總成績必須按百分制折算并經(jīng)本單位復試領導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后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3.復試成績具有否決權。復試各環(huán)節(jié)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后,低于60分的為不合格;或綜合素質考核及心理健康測評結果為不合格者均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錄取
1.確定擬錄取結果
復試各階段成績合格、綜合素質考核及心理健康測評合格的考生(含調劑)最終錄取成績按以下計算公式計算:
最終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百分制)×50%+復試總成績(百分制)×50%。
最終錄取成績由各招生單位認真計算并復核,最終成績根據(jù)需要可保留1至2位小數(shù)點。
各招生單位復試工作小組根據(jù)復試辦法、招生計劃,審核各復試小組擬錄取數(shù)據(jù),并按照各階段成績合格考生最終錄取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再按招生計劃和成績排序,順序確定考生擬錄取、遞補和不錄取結果。擬錄取結果經(jīng)本單位復試工作小組審核無誤后由復試工作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后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復核,復核無誤后由各單位向考生公布。未經(jīng)審核的擬錄取結果為無效結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考生公布。
遞補考生為復試成績合格但因招生簡章公布招生計劃所限,不能被確定為擬錄取的考生,遞補順序按照各階段成績合格考生最終成績明確標出。相應專業(yè)擬錄取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后,才有機會依次轉為擬錄取。
處于遞補狀態(tài)的考生建議盡快選擇校內(nèi)或校外調劑,繼續(xù)等待原單位原專業(yè)擬錄取資格存在一定風險。選擇調劑或者繼續(xù)等待擬錄取由考生自主決定,相應結果也由考生本人承擔。
2.錄取類別選擇
擬錄取考生可選擇非定向或定向(定向在職、定向非在職)培養(yǎng)方式,選擇非定向和定向非在職的考生須在8月30日前將本人人事檔案轉入陜西師范大學;選擇定向在職的考生須在5月5日前與本人工作單位、陜西師范大學簽訂定向培養(yǎng)合同(一式五份),逾期則視為非定向考生。選擇定向的考生錄取類別不得更改為非定向,畢業(yè)后回原單位就業(yè)。定向培養(yǎng)合同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相關下載”欄目中下載。
少數(shù)民族骨干簽訂《國家定向培養(yǎng)計劃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在職考生或非在職考生)定向協(xié)議書》(一式五份,定向培養(yǎng)合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相關下載欄目中)。單獨考試考生及其他在職考生選擇定向方式,與我校、現(xiàn)工作單位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
3.按照國家文件,可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于本辦法公布后5日內(nèi)將本人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fā)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箱(yjsc4@snnu.edu.cn),審核結果將通過郵件反饋給考生和相應學院。
4.體檢:確定為初步擬錄取人員必須在當?shù)囟滓陨厢t(yī)院體檢,體檢結果郵寄至各招生單位秘書處登記,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生,我?扇∠鋽M錄取資格。
5.公示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匯總各單位擬錄取人員公示名單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6.確定錄取名單
擬錄取人員經(jīng)公示無異議,并通過陜西省和教育部錄取檢查后,正式確定為我校錄取的2022級碩士研究生,學校將按照錄取名單發(fā)放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7.調檔
被錄取為非在職(含定向非在職)培養(yǎng)形式的考生,我校在發(fā)放錄取通知書時向考生發(fā)放調檔函,《現(xiàn)實表現(xiàn)審查表》從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相關下載”中“其它資料”中下載,考生人事檔案和《現(xiàn)實表現(xiàn)審查表》應在入學前郵寄或送到各招生單位研究生輔導員處。錄取為在職培養(yǎng)形式的考生,簽訂定向在職協(xié)議后,不需要轉移檔案。
所有被錄取的研究生,報到注冊后三個月內(nèi),學校將會對所有新生的人事檔案和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方面進行審查,并對所有新生學業(yè)水平進行復查,審查不合格或學業(yè)水平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
五、調劑復試錄取
1.我校部分招生計劃缺額(含一志愿缺額及推免生接收計劃缺額)可通過接收調劑的方式組織復試、錄取,具體調劑工作安排見《陜西師范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
2.報考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為該計劃錄取。
3.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六、復試錄取工作時間安排
1.第一志愿復試:3月25日至3月31日,各單位分批組織;
2.缺額調劑復試:3月底-4月20日;
3.第一志愿擬錄取名單公示:4月5日前后;
4.調劑復試擬錄取名單公示:4月25日前后。
七、監(jiān)督檢查
為了加強招生單位在招生和人才培養(yǎng)過程中的主體地位,學校進一步下放招生自主權,同時學校將加強對各招生單位業(yè)務指導和監(jiān)督。學校成立校院兩級紀律監(jiān)督檢查小組,對研究生的招生選拔進行全程監(jiān)察督導。對于申請和審核過程中出現(xiàn)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人員,一經(jīng)查實將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對于申請和審核過程中出現(xiàn)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將按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已被錄取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凡對錄取結果持有異議的考生,可提請申訴。申訴人須向相關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申訴材料,由各招生單位處理并存檔備案。如對招生單位處理結果不服,可在招生單位處理結果告知后7日內(nèi)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或學校紀委提交書面申訴材料。
申訴電話:029-85310436,郵箱:yjsc4@snnu.edu.cn。
八、疫情防控
校內(nèi)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在研究生復試工作中務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提高認識,繃緊思想之弦。要本著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原則,按照學校疫情防控要求,切實落實好防控措施。
2.各單位在復試期間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對復試場所進行通風、清潔、消毒;復試過程中,要全員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離,防止人員聚集;要配備足夠的防疫物資。
3.要周密制定應急預案,發(fā)現(xiàn)復試工作人員有發(fā)熱、干咳、咽痛、嗅覺味覺減退、腹瀉等異常情況時,要立即報告,在校醫(yī)院指導下規(guī)范處置。
九、其它
1.各招生單位組織復試時必須做到三公開,即復試要求和復試辦法公開、審核無誤的復試成績公開、擬錄取名單公開。各單位應在復試前將各專業(yè)復試工作方案及要求在本單位網(wǎng)站公布,同時將復試工作方案電子版發(fā)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箱備案。
2.各單位應在復試結束、相關材料經(jīng)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應盡快向參加復試的考生公布復試成績及擬錄取結果。
3.復試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實施,要充分體現(xiàn)公平、公正、公開的復試錄取原則,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嚴肅招生紀律,若有違紀的單位或個人,學校將嚴肅處理,并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4.各單位應于5月5日下午5點前將考生復試材料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5.各單位報送的材料必須打印,不能用手工填寫。
6.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29-85310346,郵箱:yjsc4@snnu.edu.cn。
7.各單位聯(lián)系方式
學院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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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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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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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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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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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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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與政府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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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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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15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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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g.s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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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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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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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老師
|
029-85310172
|
http://www.ibs.s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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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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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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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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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5300905
|
http://se.snnu.edu.cn
|
004
|
新聞與傳播學院
|
王老師
|
029-85310069
|
http://cxinw.snnu.edu.cn
|
005
|
國際漢學院
|
何老師
|
029-85303643
|
http://iscs.snnu.edu.cn
|
006
|
體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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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老師
|
029-85310156
|
http://tyxy.snnu.edu.cn
|
007
|
文學院
|
金老師
|
029-85310176
|
http://www.lit.snnu.edu.cn
|
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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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學院
|
江老師
|
029-85303695
|
http://www.wyxy.snnu.edu.cn
|
009
|
音樂學院
|
石老師
|
029-85310111
|
http://music.snnu.edu.cn
|
010
|
美術學院
|
岳老師
|
029-85310210
|
http://meishuxy.snnu.edu.cn
|
011
|
西北歷史環(huán)境與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研究院
|
劉老師
|
029-85318752
|
http://heshan.snnu.edu.cn
|
012
|
中國西部邊疆研究院
|
梁老師
|
029-85300904
|
http://nec.snnu.edu.cn
|
013
|
歷史文化學院
|
齊老師
|
029-85310060
|
http://his.snnu.edu.cn
|
014
|
數(shù)學與統(tǒng)計學院
|
秦老師
|
029-85310232
|
http://maths.snnu.edu.cn
|
015
|
物理學與信息技術學院
|
趙老師
|
029-81530750
|
http://wuli.snnu.edu.cn
|
016
|
化學化工學院
|
張老師
|
029-81530726
|
http://www.chem.snnu.edu.cn
|
017
|
地理科學與旅游學院
|
李老師
|
029-81530891
|
http://geog.snnu.edu.cn
|
018
|
生命科學學院
|
黃老師
|
029-85310266
|
http://lifesci.snnu.edu.cn
|
019
|
食品工程與營養(yǎng)科學學院
|
解老師
|
029-85310517
|
http://spgcx.snnu.edu.cn
|
020
|
計算機科學學院
|
程老師
|
029-85310161
|
http://ccs.snnu.edu.cn
|
022
|
宗教研究中心
|
袁老師
|
029-85308809
|
http://crs.snnu.edu.cn
|
023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董老師
|
029-81530709
|
http://clxy.snnu.edu.cn
|
024
|
心理學院
|
雷老師
|
029-85303236
|
http://psych.snnu.edu.cn
|
025
|
現(xiàn)代教學技術教育部重點實驗室
|
熊老師
|
029-85303532
|
|
026
|
民族教育學院
|
賈老師
|
029-85308145
|
http://mjy.snnu.edu.cn
|
029
|
西北瀕危藥材資源開發(fā)國家工程實驗室
|
趙老師
|
029-85310680
|
http://nel.snnu.edu.cn
|
030
|
“一帶一路”建設與中亞研究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
|
張老師
|
029-85318767
|
http://zys.snnu.edu.cn/
|
031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郭老師
|
029-81530722
|
http://marxism.snnu.edu.cn/
|
032
|
西北國土資源研究中心
|
梁老師
|
029-85310659
|
http://gtzy.s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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