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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按照《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和《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統(tǒng)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二、組織管理
(一)根據上級要求,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在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按照上級部門招生方針、政策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領導監(jiān)督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
(二)各招生學院(中心)成立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并成立本學院(中心)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小組,完成復試、錄取相關工作,并將復試名單及擬錄取名單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三)各招生學院(中心)對復試工作人員、面試導師進行遴選,并對其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培訓。
(四)復試小組基本規(guī)范
1.各學院(中心)按一級學科或專業(yè)學位類別從導師組中隨機選派5名專家組成復試小組成員,選派的成員要求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正式在編在職。其中,外語聽說能力較強的老師至少1名。復試小組組長、成員最終由學院(中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復試前確定。
2.復試小組成員應該遵守回避原則,有配偶、直系親屬等利害相關人員參加復試的不得選聘為復試小組成員。
3.復試小組名單在復試開始前須保密,請各學院(中心)做好保密工作和紀律教育。
4.各學院(中心)要對復試小組成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和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
5. 復試時隨機確定考生次序,并隨機抽取試題。復試小組成員在復試現(xiàn)場須實名獨立評分,不得相互商量和查看對方評分結果,實行每生打分制,嚴格分科目、分項目打分,單科目成績以百分計,取平均分后再按權重換算成綜合成績。統(tǒng)分由專人負責,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及時密封上交研究生處集中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三、復試
(一)復試形式
根據國家文件,結合全國疫情防控形勢,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我校2023年研究生復試采取線下為主,線上為輔的形式進行。一志愿考生和絕大部分調劑考生采取校內線下復試,部分調劑專業(yè)可以進行線上復試。采取線上復試的使用“釘釘”作為統(tǒng)一復試平臺,備用平臺為“騰訊會議”。線上復試方案以具體招生學院(中心)公布的辦法為準。
(二)復試分數線
1.復試分數線:信陽師范學院研究生復試執(zhí)行全國統(tǒng)一的復試基本分數線(簡稱國家線)。
2.“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線:政治英語單科不低于國家線20分,數學不低于國家線30分,總分不低于本學科門類國家線60分。
(三)資格審查
復試前將由招生學院(中心)進行資格審查,我校2023年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采取采取網絡審查和現(xiàn)場審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以下材料的掃描件(PDF):
1.考生復試承諾書;(見附件)
2.資格審查單;(見附件)
3.個人簡況表;(見附件)
4.政審表;(見附件)
5.相關證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
6.大學期間成績單(檔案復印或教務部門打。
7.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A:應屆生須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B:往屆生須提交本科學歷學位證書、《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C:獲國外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D:網報后在中國學信網學歷校驗未通過校驗考生須提交學歷認證報告。
退役士兵計劃: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供:
1.考生本人《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復印件要求加蓋檔案保管部門公章!稇鞴袢胛榕鷾蕰反嬗诳忌鷤人檔案中,紙面帶有防偽標記?忌蓮臋n案保管部門將其借出并復印,并在復印件上加蓋檔案保管部門的公章。
2.考生《退出現(xiàn)役證》。《退出現(xiàn)役證》由考生個人持有。
上報方式:
1、資格審查材料請按以上內容順序,編號打包(以“準考證+姓名”命名)于復試前3天(具體以招生學院通知為準)發(fā)送到相應學院(中心)指定郵箱。(見附件)
2、現(xiàn)場確認時將資格審查材料交由所在學院審核,同時將考生復試承諾書、資格審查單、個人簡況表、政審表交報考學院。
注: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凡在資格審查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xiàn)將取消復試錄取資格。相關原件在復試過程中核驗,復印件在復試過程中按學院(中心)要求提供。
(四)實施辦法
1.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2023年研究生復試實行分批復試,具體批次以研究生處、招生學院網站發(fā)布的通知為準。
2.實行差額復試。由各招生學院(中心)原則上按照不低于招生計劃120% 的比例組織生源進行復試。
3.參加復試的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件(應屆生同時帶學生證)參加復試。
4.復試內容含以下幾個部分:
(1)外國語水平復試
外國語(包括英語、外國語學院外國語言文學專業(yè)的二外)水平復試為筆試,共100分。
(2)專業(yè)基礎復試
專業(yè)基礎復試為專業(yè)課筆試(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各招生學院(中心)按招生簡章專業(yè)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進行。
(3)專業(yè)綜合面試
專業(yè)綜合面試滿分100分,由招生學院(中心)復試小組組織安排。復試前由考生隨機抽取面試編號,并在面試過程中由考生隨機抽取面試試題。
(4)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滿分100分。由各招生學院(中心)按照專業(yè)特點,在面試過程中組織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5)同等學力加試: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本科結業(yè)、大專畢業(yè)2年及以上考生),復試時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內容為2023年招生簡章專業(yè)目錄中公布的“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內容。加試方式為筆試,試卷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加試屬于資格考試,不計入總成績。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具體由招生學院決定。
(6)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按實事求是原則進行,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核方法:查看政審表,細心觀察考生在復試各環(huán)節(jié)的具體表現(xiàn),在專業(yè)面試后,可通過與考生交談、質詢,必要時可函調考生在學習工作單位的綜合表現(xiàn)等方式了解考生思想品德情況,并填寫政審意見。
(7)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僅限旅游管理碩士)
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為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成績記入復試總成績。
5.破格復試
我校2023年不進行破格復試。
6.招生學院(中心)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再次復試需由招生學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請,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7.復試名單、復試流程及日程安排
復試名單確定后將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上發(fā)布。復試流程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調劑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原則上,初試科目含統(tǒng)考數學的專業(yè)不接收未統(tǒng)考數學考生調劑,初試科目要求統(tǒng)考英語科目的專業(yè)不接受其他語種考生調劑。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6.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二)招生單位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以及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均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
招生學院(中心)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招生學院(中心)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三)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yè)不得接收調劑生。
(四)招生學院(中心)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復試錄取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及時、準確發(fā)布計劃余額信息及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初試成績等基本要求,并積極利用調劑系統(tǒng)在線留言功能、咨詢電話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良好服務。
(五)對于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全國復試分數基本要求而我校不予錄取的考生,可調劑到其他招生單位。
五、擬錄取標準
(一)復試結束,由各招生學院(中心)根據招生計劃分批次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研究生處。
考生復試后的綜合成績按以下公式進行測算:
1.綜合成績(非旅游管理碩士、非藝術碩士)=初試總成績/5×60%+外國語水平復試×10%+專業(yè)基礎復試(技能測試)×10%+專業(yè)綜合面試×10%+外語聽力口語測試×10%;
2.綜合成績(旅游管理碩士)=初試總成績/3×60%+外國語水平復試×10%+專業(yè)基礎復試(技能測試)×10%+專業(yè)綜合面試×10%+外語聽力口語測試×5%+思想政治理論×5%;
3.綜合成績(藝術碩士)=初試總成績/5×60%+外國語水平復試×10%+專業(yè)基礎復試(技能測試)×15%+專業(yè)綜合面試×10%+外語聽力口語測試×5%;
(二)外國語水平復試成績低于本學科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簡稱國家線)者,不予錄取。
(三)復試專業(yè)課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四)同等學力人員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綜合成績,但任何一門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中專業(yè)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六)外語聽力或口語測試低于60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未參加學校組織復試的不予錄取。
(九)考生復試的各項成績由研究生處統(tǒng)一匯總,并按比例計算考生的綜合成績。
六、體檢
1.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復試考生須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各專業(yè)對體檢有特殊要求者書面須報研究生處備案。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
2.請各位考生參照以上標準在擬錄取名單公布之日后一周內,自行到當地二級乙等及以上醫(yī)院參加體檢,并將體檢表(體檢表見附件)發(fā)送到相應招生學院(中心)指定郵箱,原件入學時交所在報考學院。(體檢主要內容包括:裸眼視力、色覺檢查、胸透、身高、體重、血壓、肝功能等,按照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文件要求,體檢可以不進行“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
七、錄取
1. 擬錄取名單由各招生學院(中心)根據綜合成績和招生計劃確定后報研究生處審核,審核通過后由研究生處統(tǒng)一在信陽師范學院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網站公示。最終錄取名單經上級部門審核通過后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研究生信息公開平臺上進行公示。
2.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在擬錄取公示一周內,應與用人單位、學校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見附件),否則不予以錄取。
3.符合錄取標準的考生可以在錄取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學校批準后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4.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5.錄取入學3個月內,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錄取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6.所有檔案不能轉入我校的考生,均不享受獎助學金,畢業(yè)時按自主擇業(yè)處理。入學后中途將檔案從學校轉出的在校研究生,參照此規(guī)定執(zhí)行。
7.錄取后考生因就業(yè)放棄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中途退學,學校均不予批準,請考生在就業(yè)和升學中慎重選擇。
八、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學院(中心)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并負責對復試工作全程進行監(jiān)督。違紀違規(guī)事件一經核實,按照上級和學校有關規(guī)章制度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是研究生導師的,還要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取消其研究生導師資格。
2.實行督查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紀檢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程督查。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方案、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各有關單位進行復議。
監(jiān)督檢查投訴電話和郵箱:
學校紀委電話:0376-6390701,0376-6390188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郵箱:yjsc1259@163.com
九、政策審核
所有批次的復試工作結束以后,在嚴格執(zhí)行國家文件和我校招生復試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基礎上,研究生處將對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的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傳至研招網并報省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
十、聯(lián)系方式
信陽師范學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具體執(zhí)行。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376-6391259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箱:yjsc1259@163.com
十一、本辦法與國家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政策為準。本辦法由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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