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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碩士招生單位制定本單位推免復試工作方案
各碩士招生單位根據(jù)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各學科專業(yè)推免復試實施細則。推免復試原則上在9月23日-26日組織進行,具體時間由各研究生招生單位通知。
二、推免生復試
(一)復試名單
9月15日-9月20日,各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審核回復考生是否獲得復試資格。
考生收到復試通知后,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中心下載體檢表,自行前往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體檢,并于復試時將體檢表與其他報名材料一并提交給各研究生招生單位審核。
(二)資格審查
復試前須審查考生身份證、學生證、本科學習期間的成績單(大一到大三期間)、外語等級證書和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考生須向各招生單位聯(lián)系人郵箱發(fā)送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現(xiàn)審查表、體檢表和誠信復試承諾書等材料(郵箱見:https://yz.gdufs.edu.cn/lxwm.htm)。
(三)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1.復試考核形式采取現(xiàn)場復試或網絡遠程面試方式進行。復試形式可以是筆試或面試?忌趶驮嚻陂g不得錄音,考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復試內容?忌绮蛔袷貜驮嚰o律,出現(xiàn)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2.復試內容應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專業(yè)素質、綜合素質及能力。
(1)筆試
采取閉卷考試,考試時間一般為2至3小時。筆試應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yè)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深厚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yè)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2)面試
① 面試內容
重點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知識結構、專業(yè)知識基礎、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外語應用能力以及心理素質等。
② 面試時間
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③ 復試面試小組工作基本規(guī)范
復試面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要逐個進行面試。如果考生人數(shù)較多,可分組進行,一般應采取隨機抽簽的方式,各小組的評分標準要保持一致。
復試面試一般采取由考生從試題中隨機抽取題目,由考官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必要時,考官可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
復試的具體方案和內容由各單位自行確定。各單位須制定明確的評分標準與評分表格。
(五)成績計算
復試滿分為100分。包含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yè)測試等,各招生單位須在推免復試方案中明確成績構成,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三、推免生擬錄取辦法
(一)各招生單位應召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和黨政聯(lián)席會議,認真審查,集體討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各專業(yè)擬錄取的推免名單。
(二)各招生單位要統(tǒng)籌做好推免招生和統(tǒng)考招生工作,各專業(yè)須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計劃用于招收統(tǒng)考考生。各招生單位在確定推免生的擬錄取專業(yè)、研究方向時,須同時確定其錄取類別。
(三)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經過復試環(huán)節(jié)。由招生單位嚴格按本學科、專業(yè)復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復試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錄取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開通時間另行公告),推免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
學校對擬錄取為我校的推免生發(fā)放同意接收通知,推免生須按規(guī)定時間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完成網上報名確認手續(xù),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確認手續(xù)者視為自動放棄,不予錄取。最終推免生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推免服務系統(tǒng)”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招生單位公示及“推免服務系統(tǒng)”備案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
1.專業(yè)課程有過補考或重修記錄者;
2.受過記過及記過以上處分者;
3.未獲得推免資格者;
4.推免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5.未經復試的申請者;
6.提供的申請材料不真實者;
7.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或體檢考核不合格者。
(六)體檢結果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的考生方能錄取,體檢有疑問者入學前再進行復檢,復檢不合格者不予學籍注冊。
四、推免生資格復審
對獲得錄取資格的推免生,入學報到時由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資格復審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yè)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取消錄取資格。
五、咨詢方式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
聯(lián)系人:劉老師、夏老師、李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20-36207044,020-36773606
郵箱:yanjiusheng@gdufs.edu.cn
六、申訴方式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紀檢監(jiān)察室
聯(lián)系電話:020-3620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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