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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于12月21日至22日舉行,我考點將有關注意事項匯總如下。
一、考試時間要掌握
12月21日—22日考試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2日下午4小時科目18:00結束)。
考試方式均為筆試。
二、考點環(huán)境要熟悉
請在12月20日15:00-16:00,按照考點要求前往考場試座,了解考點環(huán)境,熟悉考點入場安檢流程、規(guī)范以及考場規(guī)則等相關事項,檢查攜帶物品是否合規(guī),確保能夠順利入場。提前規(guī)劃好出行路線和出行時間,考試當天建議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為入場安檢留足時間,避免因天氣、交通等原因耽誤考試。
三、個人證件要備好
考生須攜帶本人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及手寫簽名的《報考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自行打印,須在首場考試交給監(jiān)考員)參加考試,避免因證件忘帶或丟失影響入場考試。
四、隨身攜帶物品要精簡
考生進入考點(或考點封閉區(qū)域)將繼續(xù)使用智能安檢門對考生隨身攜帶物品進行嚴格檢查,通過安檢后方可進入考點。為避免觸發(fā)智能安檢門報警,建議在考試當天不要攜帶手機、手表、手環(huán)、含金屬物的背包、鑰匙、磁卡(餐卡、房卡、公交卡、銀行卡等)、打火機、眼鏡盒以及金屬飾品(如金屬發(fā)卡、手鐲、戒指、項鏈、腰鏈、腳鏈等)。穿戴含金屬裝飾品的衣服、鞋帽等,可能影響安檢門正常通過,建議考生穿著合適的衣服參加考試,避免影響正常入場考試。考試文具由報考點統(tǒng)一提供(準考證上招生單位要求考生自行攜帶的用具除外),考生入場只可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及招生單位要求考生自行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不得攜帶手表等計時工具(考場內統(tǒng)一配備掛鐘)、充電器(數據線)、耳機、電子煙、涂改液、修正帶、食品飲品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
五、配合安檢要主動
考生須主動接受安檢,有序進入考點考場,如因個人原因影響正常入場考試,由考生本人負責?忌竭_考點后,首先須將手機等不得帶入考點(或考點封閉區(qū)域)的物品放置在考點設置的集中統(tǒng)一放置區(qū)域,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通過智能安檢門進行安檢。如通過智能安檢門時引發(fā)報警,考生須自行到手機集中放置區(qū)域進行自查,將引發(fā)報警的物品自行放置到考點指定位置,然后再次排隊接受智能安檢門檢查,不再報警方為合格。若經反復安檢后設備仍報警的,考生須服從工作人員安排進行人工安檢。進入考場時,須自覺接受考場入口金屬探測儀檢查、人臉識別和招生單位要求考生自行攜帶的用具檢查。
六、考場規(guī)定要遵守
自2025年研招考試起,所有統(tǒng)考科目考試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自命題科目是否允許使用科學計算器以準考證上招生單位說明中的備注為準。考試期間,請遵守考點統(tǒng)一發(fā)出的考試指令完成考試(考場內掛鐘時間僅供參考)。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方可作答?荚囬_始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行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談論?荚嚱Y束信號發(fā)出后,須立即停筆。離開考場時,不得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答卷)和草稿紙帶離。
七、考試答題要規(guī)范
考生須使用考場統(tǒng)一配置的文具及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允許攜帶的用具進行考試,不得自行攜帶或使用其他文具用品?忌鷳诖痤}紙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guī)定的區(qū)域答題,不得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寫在草稿紙或者規(guī)定區(qū)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
八、參加考試要誠信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在標準化考場內進行,所有考場均安裝了電子監(jiān)控巡查系統(tǒng),對考試全過程進行在線遠程監(jiān)控和錄像,并實施考場實時智能巡查,每個考場內每名考生一舉一動均被全程記錄?荚嚱Y束后,還將組織力量對各考點的考場監(jiān)控視頻錄像進行回放審看,一旦發(fā)現考生有考試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忌鷳獓朗乜荚嚰o律,杜絕考試違紀作弊行為。在考試期間,考生如有攜帶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夾帶,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或其他違紀舞弊行為的,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開考后,如發(fā)現考生隨身攜帶手機等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無論使用與否,均按考試作弊論處。對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或提供試題答案或作弊器材、雇人代考或為他人替考等違法行為,除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外,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行處理,并移送司法機關嚴肅追究刑事責任。
九、謹防上當要牢記
在考試招生期間,社會上總有不法分子打著種種幌子,進行以謀取錢財為目的詐騙活動。請考生一定要擦亮眼睛,保持警惕,以我校官方微信公眾號、研究生院網站,我校本部報考點(考點代碼5110)有關公告發(fā)布的信息為準,切勿輕信各種虛假宣傳、謠言等,以免上當受騙。目前正值深冬季節(jié),天氣寒冷,流感等呼吸道疾病高發(fā),請加強健康管理,以良好身心狀態(tài)赴考。
考生如有考試相關問題,請及時與我報考點取得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28-83032120,028-83035080
衷心祝愿每位考生考試順利,取得佳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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