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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聽取“科技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的專項報告。在反腐敗風掀起的當前,科研領域的經費使用也不免成為焦點之一。近期國新辦新聞發(fā)布會上,科技部部長萬鋼連用兩個“憤怒”,直指當前科研和教育領域經費問題上的屢屢違規(guī)問題,觸發(fā)科技教育界的大討論。
去年,中科院候補院士段振豪貪污百萬科研經費的消息還未消散,今年3月,浙江大學環(huán)境與資源學院常務副院長陳英旭,被控貪污千萬科研經費的案子又已開庭審理。
追溯科研經費屢屢被挪用的原因,申請立項需“跑關系”、經費使用的管理過于僵化、科研人員薪水低等等是主要因素。種種亂象,讓科研體制的改革,比以往更加迫切。
董潔林對中美科研基金管理問題很有研究,最近接到一個陌生女人打來的越洋電話。
對方長期在美國生活,丈夫是從美國回到中國高校工作的海歸。
電話中,該女士痛苦陳述,丈夫歸國幾年后,一步一步從一個謹小慎微的書呆子,變成一個滿嘴謊言、貪污科研經費的“壞人”。他學會了把家中所有和科研出差無關的、比如親朋好友的機票,都算到科研項目里面報銷,并為此感到得意。
目前,科技界的腐敗問題備受關注。
浙江大學環(huán)境與資源學院常務副院長陳英旭,涉嫌貪污上千萬元專項科研經費一案,已于今年3月開庭審理。如果這一指控被認定,可能創(chuàng)造貪污科研經費的新紀錄。
今年7月,廣東省科技廳原廳長李興華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接受組織調查。
科技部部長萬鋼近日公開表示,目前有關部門正在審查兩起有關科研經費的違法違紀案件,一起涉案人是知名環(huán)境領域專家,另一起是重要省份的科技廳長。
“最近一年,反腐力度越來越嚴,反腐力度大總是好事,但在過程中還是應該把制度理順,要像大禹治水一樣,順著水去治,而不是盲目去堵。”董潔林說。
想挪用有各種方法
一名曾經在山東某大學做動物研究的人士,聽聞過很多違規(guī)使用科研經費的情況。
在最初項目申報時,就需要“過硬”的活動能力,比如,項目申請者對項目審批者“有沒有師生情誼、是否同門,上面有沒有走動,有沒有走關系,有沒有套近乎”,都可能起到決定性作用。
很多科研項目在申請時,設有經費區(qū)間,如社科類項目,重點項目經費一般在40-60萬元之間,普通項目的經費一般在10-20萬元。
“一件事情,10萬塊能干成,20萬也能干成,那肯定是往高的申請。”上述研究人士說。
經費指標一般由相關單位研究制定,項目申請時,申請者并不需要自己估算經費,也沒有審查團隊對申請者的項目進行嚴格評估。
只要申請下來,就有各種方法挪用經費。
這位研究人士舉例說,比如要采購一個原來標價60萬的設備,給廠家支付回扣后,45萬能拿到。
武漢一重點大學教授張輝(化名)說,不久前學校發(fā)布通知,要求各學院老師自查科研賬務,迎接教育部本月的檢查。他去學校財務處報賬時,看見了有“所謂的”公司,向學校退回科研經費。
他解釋“科研項目的部分工作可以委托給公司,該公司能獲得相關的項目經費。公司經費該用多少,用到哪里,學校是無法審核的。有的教授會將其委托給自己或家屬所開設的公司,合同隨意性較大。”張輝說,最近查得嚴,有人把錢主動退了回來。
根據(jù)中國科協(xié)2004年公開出版的《全國科技工作者狀況調查報告》,“全國來說,資金用于項目本身的比例在40%左右”,此前有媒體解讀,這意味著60%的科研經費流失,但中國科協(xié)對此予以否認,但其并未明確說明剩余60%的資金去向。
定好了,差的也得買
山東某研究人員向新京報記者表示,事實上,目前財務制度過死,乃至于科研人員的大量時間都浪費在無謂的環(huán)節(jié)中,比如找發(fā)票。“不少人跟我抱怨,很多科研考察的地點都搞不到發(fā)票。特別是去野外考察,需要當?shù)厝俗鱿驅、住宿、甚至打黑車,這些都沒發(fā)票。但弄不到發(fā)票,就得自己出錢,最后只能想辦法到處找。”
“很多問題都得從體制上找原因。”中科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所長王毅說。
在經費問題上,管得過嚴、過細,一些大的科研項目上,比如水專項上,“科技主管都快成會計了,反而大家都不愿意做了,項目做得太繁瑣了。”
不僅過嚴過細,而且十分僵化,他表示,“五年前訂的設備,現(xiàn)在降價了,或者不是最好的設備了,但根據(jù)規(guī)定,還是必須得原價買。”
同樣情況在社科領域也存在,北京外國語大學一名副教授認為,科研經費管理一方面很嚴格,另一方面又很僵化。有些錢比如勞務費導師不能拿,“但是導師可以聘請助理、咨詢專家。但咨詢費又是可以造假的,比如只給了800,你可以說是8000,財務只管程序,有轉賬單和簽字就行。”
對于社科類科研來說,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顧海兵介紹,搞社科研究的學者,很多時候要和人進行交流和調查,難免請人吃飯、喝茶,但是相關制度規(guī)定可以報銷餐費,但不能報銷喝茶費,“這不是很荒唐嗎?本來喝茶更便宜。”
他認為,目前科研經費制度對怎么花錢管得太多,“打醬油的錢不讓你買醋”。
高薪能否養(yǎng)廉?
在北京某重點大學就讀物理專業(yè)的博士趙牧(化名),作為基層科研人員,經常要參與科研項目,但補助每月僅千元,這在北京捉襟見肘。
導師為了補貼他們,在科研項目申請下來后,會想盡各種辦法從經費中挪用一部分出來,“拆東墻補西墻”。這樣下來,趙牧“一個月總收入將近兩千元”。
清華大學中國科學與技術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華爾街日報專欄作家董潔林在美生活近30年,在國內也熟悉了本地科研生態(tài)。她發(fā)現(xiàn),在中國,科研人員工資非常有限,很多東西不能報,也可能使他們產生違規(guī)的沖動。
一名中科院系統(tǒng)人士近期和香港的教師聊天,發(fā)現(xiàn)在香港,教授工資非常高,以香港科技大學為例,其教師薪水一年可達100萬左右,為美國教授的1.5倍,是英國教授的2倍,是“典型的高薪養(yǎng)廉制度”,“他們教師的心都很靜,該拿多少就拿多少。”
在美國,相當比重的科研經費都用于給科研人員發(fā)放工資和福利。
反之,在內地,即使是中科院、北大、清華這樣的單位,在目前的財政撥款體系下,事業(yè)編制的教師年薪也只有三四萬。如果申請到科研項目,大部分經費都花在設備購買等方面,用于人員福利的相當少,最多只有15%的勞務費可給在校研究生等,老師不能享有。
“不是越嚴越好”
在某方面,中國科研經費的財務管理極為嚴格,甚至可以說是嚴苛。
李濤(化名)是中國地質大學的研究生。他幫導師買一臺科研用的電腦,要去學院蓋章,去財務處核算,再去設備科蓋章。然后拿著商家開具的發(fā)票、合同去學校財務處,財務處才會將相關經費打給商家。
董潔林并不認可這種嚴格的管理體制。她認為目前的科研經費政策,延續(xù)的是計劃經濟時代的體制,并不和人性匹配。
一名中科院的內部人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美國的科研財務管理較為寬松,項目通過評估后,認定了多少錢就會給多少錢的預算。至于怎么花這筆錢,并沒有過多限制。美國的科研制度建立在對人的信任制度上。
但美國的科學家一旦在財務上出了問題,哪怕是小問題,就上了黑名單,終身不得翻身。
董潔林發(fā)現(xiàn),中國很多科研工作者挪用經費后并未被追責,致使他們像毒癮上身,一發(fā)不可收拾。更可怕的是,當大家都這么做,違規(guī)變成習慣,本來無辜的人,進入這個環(huán)境后也會有染。
董潔林想起那位給她打越洋電話痛訴丈夫劣跡的女士:“她現(xiàn)在打算和丈夫離婚了。”
董潔林發(fā)現(xiàn),中國很多科研工作者挪用經費后并未被追責,致使他們像毒癮上身,一發(fā)不可收拾。更可怕的是,當大家都這么做,違規(guī)變成習慣,本來無辜的人,進入這個環(huán)境后也會有染。
部分科研腐敗事件回顧
1.陳英旭案
今年3月,杭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審陳英旭涉嫌貪污案。陳英旭是浙江大學環(huán)境與資源學院常務副院長。檢方指控陳授意博士生,通過開具虛假發(fā)票、編造虛假合同、編制虛假賬目、套取科研資金等手段,將千萬元科研經費套取或變現(xiàn),占為己有。
3.李興華案
今年7月26日,廣東省紀委確認,李興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在此之前,廣東省內的佛山科技局、廣州科信局均爆發(fā)腐敗窩案。媒體稱,這些系列案件與科技資金腐敗密切相關。
據(jù)公開報道整理
2.段振豪案
今年年初,北京市高院以貪污罪,終審判處段振豪有期徒刑13年。段振豪此前為候選院士。法院認定,段振豪與另一工作人員共同貪污科研經費124萬,其中段單獨貪污5.85萬。二人主要是找虛假票據(jù)從科研經費中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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